正定牵准“牛鼻子” 晒出“责任单”
“从统计情况看,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工作上力度小、成效差,有的乡镇现在还是零办案……这说明乡镇纪检干部在思想和行动上‘三转’没有转到位。”在近期召开的乡镇纪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汇报会上,正定县纪委严格按照制定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对全县各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进行剖析评价。
今年以来,正定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牵准“牛鼻子”晒出“责任单”打好“组合拳”,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列出责任清单,让一把手“知田善种”。该县研究制定了《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将党委主体责任明确为8项,纪委监督责任明确为8项,使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边界清晰、任务明确,便于操作执行。今年7月份,对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88个党委(党组)书记、33个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集体约谈,并在履行“两个责任”承诺书上“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
督责述责,让落实“两个责任”成为硬杠杠。为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该县纪委定期听取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汇报。同时,该县还探索建立了县委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全会述责述廉、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接受上级纪委全会评议、廉政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制度,使落实“两个责任”真正成为硬任务、硬杠杠。
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正定县纪委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对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和出现“四风”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在查办违纪违规案件的同时,对发案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调查,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先后有3个单位5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党纪处分。(记者 王 更 通讯员 冀爱强 范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