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环保局出台九项便民律己措施

24.11.2015  11:00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工作往实里做、往细里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设服务型机关,大力加强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正定县环保局出台了九项便民律己措施:     一、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四个平等对待的原则,做到对基层负责与对上级负责一个样、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个样、对小企业与大企业一个样、对公司企业与政府部门一个样。提前介入大型重点建设项目,主动走访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集团,开展现场办公,宣传环保政策,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建立健全社会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人制度、限时工作制度、督查工作制度、特事急事办理制度、行政执法中实行“首次不罚”的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     二、简化环评审批手续。取消对环评大纲的审查程序。在已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高新技术、经济技术等各类开发区或专项规划区域内,一切符合专项规划要求并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其环评工作可简化内容或视情况降低一个评价等级。     三、缩短环评审批时间。对手续齐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及时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分别在15和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立项前初审随到随办,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规范执法行为。所有执法案件必须做到违法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准确,办案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五、规范排污费征收。坚持“两证两书一卡”制度。认真执行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依法征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六、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所有主要执法公务,全部实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办好鸡泽县环保局门户网站,凡是需要公开的文件和事项一律上网发布,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许可的程序、要求和结果;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同时,设立举报投诉专栏,鼓励公众参与。     七、强化技术服务。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努力为公众提供室内污染监测、建筑装饰材料监测等技术咨询服务。     八、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坚持和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受理群众的环境信访和举报。凡属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九、实施“十项禁令”,严格责任追究。严禁在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包庇污染企业,为其充当保护伞,侵害群众利益;严禁公务人员在认证、环境评审、项目验收等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参加由其支付的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重大项目招投标、污染治理设备销售等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越权审批建设项目,对建设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或生态保护措施不按规定进行验收,或者在某些主要方面达不到验收标准而准予验收;严禁不按规定程序颁发排污许可证;严禁在受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环境案件过程中,推诿应付,敷衍塞责或向被调查者泄露举报人的情况;严禁在现场采样和监测分析过程中不按技术规范、工作程序、质控要求进行操作;严禁擅自减、缓或者免征排污费,或者违反规定开具、使用排污费票据,或者私设小金库;严禁在技术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严禁在执行公务中利用职权向执法对象摊派和报销任何费用。发现上述问题查实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