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正定一男子拍摄“大哥出狱”视频网虫恶搞被拘

15.12.2015  16:47

  年轻人装酷卖萌本无可厚非,但搞笑之余应把握内容是否健康,场所是否合适,社会影响是否恶劣。否则,娱乐不成反受其害,实在得不偿失。12月6日,因在互联网上发布恶搞视频,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正定县某村的三名男青年被正定县公安局车站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12月3日,一段长约17秒名为“大哥出狱”的恶搞视频被一些网站不断转载。画面上显示:一名体态臃肿的男子从一幢建筑物中走出,门外守候的男子迅速上前为其披风衣、戴墨镜、点香烟,然后毕恭毕敬将其搀扶到一辆小推车上离去。建筑物门前赫然显示“某某县公安局某某某派出所”字样。这段冠名为“大哥出狱”的视频发到网上,立即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大家议论纷纷,许多人对视频创作目的产生质疑。

  正定县公安局车站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对此进行调查核实,经走访摸排,于12月6日,将寻求精神刺激,一心想拍视频段子取乐的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抓获。

  经讯问,三人均为正定县某村农民,他仨既是干兄弟又是网虫,都喜欢上网玩微信,平时常拍一些自认为搞笑的小视频在网上炫耀。11月30日15时许,三人闲逛,偶然路过正定县某派出所门口,看到庄严闪亮的警徽,刘某甲一下子来了灵感。经商议,三人趁四周无人之际即兴编排了“大哥出狱”,其中两人“演戏”一人拍摄,随后将视频发至微信群。本想“搞笑”一下,却不料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受到处罚。

  石家庄市公安局一位从事网络安全工作的老民警指出,正定县三青年拍摄、传播恶搞视频“大哥出狱”,是网络媒体发展过程中,实实在在存在的一种不良文化的具体表现。这是一种畸形的、扭曲人性的、不健康的社会文化现象。它以感官刺激顺应、迎合部分人生理、心理活动出现的反常需求。这种视频对缺乏生活阅历、辨析能力和抵抗能力低的青少年有明显的、强烈的毒化、腐蚀作用,极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全社会必须要正视不良文化的严重危害性。

  民警提示:在微信群中传播不健康、不良信息的行为,属于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无特定对象传播的行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不健康、不良信息。如果行为人有这种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