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树欣同志获得“全国老有所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

25.05.2017  18:54

  近日,全国老龄办发布通知,公布了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推选结果,我校退休教授、校老协原副会长刘树欣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老有所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

  刘树欣老教授退休后担任省小麦专家顾问组副组长、保定市“粮食作物专家顾问组”组长并参加国家“粮食科技丰产工程”等工作,为我省“三农”工作做出了贡献,多次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

 

作者:老干部党总支 郑芳芳  编辑:宣传部 师春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