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777次违章“牛车”是如何炼成的?

23.06.2014  12:42

    6月21日,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全省交通违法在100次以上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共有2656台次,较去年同期减少1126台次。其中,牌照为湘J22861的小车违章记录达777条,累计罚款近10万元,成为违章车辆之最。(6月22日《长沙晚报》)

    车主转让车辆不办理过户手续存在一定的过错,而新车主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违法驾车,是酿成777次违章记录的直接原因。车主面临巨额罚款与禁止办理车驾业务的处罚自是咎由自取。但是777次违章记录背后交警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更值得反思。

    从理论上讲,车主或驾驶员有查询车辆违法记录的义务。但是年纪大的司机未必知道如何上网查询违章记录。而且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即便车主已将车辆转让,但是在通讯联络极为方便的年代,交警联系到车主,早一点阻止车辆继续违章,任务并不艰巨。

    一辆普通汽车出现777次有据可查的违章记录,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交警部门一直不催促违章车主接受处罚,不办理车辆年审手续,听任这样的“马路杀手”继续上路。交警部门哪里是在保障交通安全,分明是执法经济思想作怪,诱导司机不断违章,以便收取罚款。在我看来,交警部门可怕的懒政执法逻辑比777次违章记录本身更值得质疑,交警部门执法不规范,工作缺位才是777次最牛违章记录的深层次原因。

    现实执法生态中,执法经济思想作怪,诱导司机不断违章,以便收取罚款与滞纳金的交警并非个别。2005年6月北京司机杜宝良因为105次违章,需交万元罚款起诉交警部门的案件,就曾引起公众热议。现在,777次最牛违章记录诞生,据介绍,777次违章的罚款近10万元。这不能不让人对交警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产生怀疑。

    交通违法处罚不能重罚轻管,更不能为了管而管,为了罚而罚,一门心思为人民币服务,而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交警对司机每一次违法行为及时告知、及时执行处罚,对车主与司机是一次警示教育。这是对车主、司机与交通安全负责的态度。试想:如果从第一笔处罚开始,就有人电话、短信、邮寄告知,并及时执行处罚,司机还会抱着侥幸心理违章777次吗?交警听任最牛违章车辆不断违章,交警部门收取罚款倒是省心省事,也节省了人力物力成本,但是交警部门的职能也因此严重弱化、异化。交警除了收到更多的罚款以外,对司机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对维护交通安全秩序也没有什么好处。

    在汽车社会里,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重要性自不必说。如果交警尽到执法责任,违章司机及时被警示,根本不会产生777次违章的问题。无论从行政处罚的程序与效果,还是从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层面考虑,及时执行交通违法处罚,“治病救人”非常必要。

    “马路杀手”的教训很多,交通拥堵压力很大,交通安全需要警钟长鸣,更需要交警部门从中检视执法规范,以人为本,完善交通管理细节,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保证道路安全畅通,维护执法公信力,避免违章记录继续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