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31.08.2015  17:26
  截至8月31日,经过1600多名督导员、调查员一个月的艰苦奋战,我省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任务全部完成。

  此次调查是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组织实施的一次重要法定调查。为切实做好这次调查,厅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厅党组书记、厅长、老龄办主任赵风楼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厅党组成员、老龄办专职副主任许祯科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省财政厅社保处、省老龄办发展处等3个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第四次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有关部门倾力支持。在我省财力十分紧张情况下,省财政积极追加预算,除满足省本级使用外,还对部分贫困县进行了适当补助,为调查任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注重调查员选拔培训。为确保调查质量,调查员由县级统一选拔,重点从乡镇(街道)民政老龄干部、社区干部、中小学教师、大学生村官、在校大学生等人员中选择。在此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逐步实施”的原则,省率先开展培训工作。全省共培训30余场次。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和督导工作,确保了入户调查工作的开展。

  此次调查从2015年8月1日零时开始,到8月31日结束,历时一个月,共涉及我省23个县(区)、92个乡镇、368个村,获取老年人样本11040份。下步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将进入数据汇总和分析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