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人巨款即将拖垮企业 法院悉心调处化解危机
长城网石家庄3月14日讯(李忠勇 王云花 记者 韩晓寒)3月11日记者从井陉县法院获悉,驻井河北某大型企业欠人1607余万元巨款难以偿还,陷入被执行倒闭的困境,该县法院以大局为重,积极谋求解决良策,经过耐心工作,日前成功调解了这起公证债权文书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既保障了企业生存,又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4年9月23日,河北某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等4人与申请人刘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向刘某借款2300万元,月利率1%,借款期限为6个月,如晚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合同日期还款的,每日按当期应还未还款金额的0.05%支付罚息,并按当期应还未还款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日,该集团有限公司还与刘某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两个合同签订当日,刘某将2300万元人民币借款交付给李某。
之后,李某等4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了刘某部分借款,还款期限届满后,尚欠刘某本金和利息1600余万元,河北某集团有限公司也未履行担保还款责任。
2015年3月25日,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三方在石家庄某公证处办理了赋予还款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合同到期后,河北某集团有限公司李某人拒绝偿还借款本息,刘某向石家庄某公证处申请核查执行事实,该公证处下发了执行证书,今年2月5日,刘某向井陉法院申请执行。
此案数额巨大,关系重点企业的存亡,法院领导极为重视,从院长到执行局局长,再到主办人积极慎重抓紧办案。欠债还债,天经地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必须保护,但该企业除此巨额欠款外,民间高息借贷也不少,如果将抵押的厂房评估拍卖,势必使企业停工停产,甚至倒闭,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因此,为了保障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积极出谋划策,建议刘某走执行和解之路。春节前后,他们通过组织当事双方进行3次调解,近日双方终于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李某等人共欠刘某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607余万元,本协议签订前,李某等人先向刘某支付57万余元,剩余1550万欠款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时间、金额和利率计划分期清偿,这样对双方都有利,达到了双方当事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