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 聚力推动 构建“五四四六”新型监管模式 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精准发力 聚力推动 构建“五四四六”新型监管模式
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改革红利得到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2016年年底,石家庄市内资市场主体达到69.18万户,外商投资企业达到1349户,万人拥有市场主体688户,成为全省唯一万人拥有市场主体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设区市。随着“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石家庄市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力抓手,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着眼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构建了“五四四六”新型监管模式,即以“五项制度”为基础,以“四双四一”为理念,以“四项原则”为保障,以“六个实现”为目标,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创新举措,精准发力,聚力推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被国务院办公厅评为“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
一、以“五项制度”为基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长效监管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新形势下为整合部门职能、强化综合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而实施的一项监管改革,必须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一是健全“五项工作制度”。全市建立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专项业务培训制度、部门会商工作制度、实地核查工作制度,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各项管理措施、工作机制、工作标准进行了规范。二是明确责任主体。按照“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石家庄市政府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先期将12个部门纳入试点,从领导层面、组织层面、保障层面等明确对这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责任主体,较好地解决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调度推动等问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规定,用政府文件形式固化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机制、实施原则、建立“两库一单”、实施联合抽查、抽查结果公示、抽查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等制度措施,形成了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以“四双四一”为理念,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新思路
“双随机、一公开”是建立在现代科技基础上的一种制度设计,需要有先进的理念、科学的设计和现代网络技术作为支撑。在省工商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石家庄市工商局牵头组成联合攻关小组,针对“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建设和制度设计开展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和技术攻关,提出了“四双四一”抽查理念,较好地解决了联合抽查中的技术障碍和组织难题。
1、 “双匹配一确认”。建立企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和企业经营范围关键字与监管部门和监管事项之间的“双匹配对应关系表”,有效解决了被抽取企业与所对应监管部门之间的准确识别匹配问题。为防止工作漏洞,将系统生成的匹配结果通过网络发往各监管部门,由各部门系统管理员与本部门监管企业名单进行比对,并最后点击确认,最终将抽查对象准确匹配到监管部门名下,解决了“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精准匹配和分派任务的技术难题。
2、“双编组一随机”。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根据数量制订检查方案并进行合理编组(一般5至10个企业编为一组),形成多个抽查对象组。同时,按照从各部门分别抽取2名执法人员编为一组的方式进行人员编组排列,形成多个综合执法人员组。最后,再将抽查对象组与执法人员组随机匹配,形成组与组的对应关系。各组设立临时组长(一般为工商人员),负责此次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了在整个联合抽查期间人员组织相对固定,方便相互联系,利于统一组织行动,解决了在大随机过程中易出现的组与组之间人员交叉重复而导致的执法过程中组织协调混乱、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3、“双指导一授权”。在组织县(市)、区一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时,要求市级监管部门对县(市)、区对应部门全程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使所有检查人员掌握全部事项的检查方法。如遇到个别执法人员确实无法独立完成的抽查事项,由监管部门选派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协助完成。对于随机分派到县(市)区的企业,如该级监管部门没有权限,则由上级行政监管部门予以执法授权,确保每个检查人员拥有检查权限,较好解决了“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中个别专业性检查遇到的难题。
4、“双随机一表格”。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一键自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一键自动匹配监管部门、检查事项和执法检查人员,将自动产生的内容都固化并生成“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抽取的各部门执法人员依据“记录表”统一组织完成对企业的检查,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
以此为基础,石家庄市与省工商局联合研发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平台,为全省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2016年11月4日,石家庄市政府正式启动2016年度联合抽查,邀请市、区(县)政府及部门领导、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共200余人,现场启动和演示了“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的整个过程。此次抽查对全市注册资金300万以上、参加了2015年度年报公示的内资企业按照1%比例抽取,共抽查企业456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753人,参与检查的各级部门达156个,涉及检查项目合计2071项、子项4193项。目前,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已由12个试点部门扩展到全市40个行政监管部门和24个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经验在全省推广。
三、以“四项原则”为保障,构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平台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示范和牵头作用,石家庄市始终坚持效能导向,把是否实现“1+1>2”作为考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优劣的决定性因素。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科学合理、严谨周密、高效快捷、简单实用的设计思路,创建了“分类融合、内外兼容、组织灵活、操作便捷”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平台,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一)坚持规范统一原则。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整合资源,服务全局。一是所有部门统一纳入系统。石家庄市与省工商局统一建设联合抽查系统平台——“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将所有具备监管职能的各级部门全部纳入系统,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约了大量技术开发成本。二是所有抽查事项统一梳理汇总。为避免各级部门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时出现标准不一、遗漏检查事项等问题,系统规定由各省级部门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并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由编制部门负责与建立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核对,确保于法有据、与权责清单相一致。三是将抽查对象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整合各部门的抽查对象统一梳理后,纳入综合监管平台,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四是建立统一的执法人员名录库。系统涵盖各部门所有在执法岗位并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实行统一录入、集中培训、动态管理。
(二)坚持灵活实用原则。“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平台”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一是适用于各级政府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将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实行分层管理,省、市、县三级管理员都可以制定本级双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本级多部门联合抽查。二是适用于多部门“嵌入式”抽查。系统支持各部门利用此平台开展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抽查计划时,可以自由选择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灵活地组合各个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三是适用于各种专项抽查或全覆盖抽查。系统可自由选择各部门抽查事项,可完成单项、多项或全覆盖的抽查任务。四是设置了突发问题解决方案。某些部门机构设置可能只存在于省、市一级,在组织区、县一级抽查时,系统将自动改变此部门的人员抽取规则,直接抽取本部门省、市级执法人员参与区、县一级的抽查,从而确保了整个抽查系统的顺利运行。
(三)坚持操作便捷原则。一是计划发起简单快捷。系统管理员可以快捷地制订抽查方案,通过选择的方式确定抽查方案内容、抽查企业范围、抽查比例及各部门抽查事项,避免了繁琐的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执法人员操作简单。系统实现了联合抽查的发起组织、流转确认、下载处置、结果录入的全程电子化管理,操作简单。在录入结果环节,“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上所有的检查事项只有三种录入结果,即“有问题”“无问题”“不涉及”,大大方便了执法人员的操作,提高了系统录入的效率。三是抽查结果及时公示。抽查系统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了抽查结果及时对外公示。
(四)坚持自由拓展原则。系统为了满足新形势下协同监管的需要,为其他监管系统预留了能够灵活加载的数据接口,具有良好的可拓展性,为日后的多部门联合惩戒、大数据分析、智能预警、分类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总之,“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平台”支持监管部门、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检查事项的多类、分层、分区域灵活动态匹配,统筹开展任务驱动、联合检查、结果反馈、信息公示,真正实现了市场主体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抽查、全程留痕和责任追溯。
四、以“六个实现”为目标,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一是创新监管体制,实现执法公正。打破了现有的监管检查机制,既是体制上的创新,又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创新。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和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实施检查,且检查过程全程可追溯,克服了执法人员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弊端,从体制上保证了监管执法的公平与公正。
二是突破部门壁垒,实现协同监管。开启了全市综合监管执法的新路径,市场监管改变了过去各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监管形态形成了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的新格局,初步实现了全市“一网联动、随机抽查、协同监管、综合执法”的大监管模式。
三是制约执法任性,实现提效减负。严格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因被抽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的不可预估性,避免了人情执法、任性执法等问题的出现。多部门联合抽查、一企一查、一次彻查的检查方式有效解决了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等问题,降低了监管部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频次,提高了执法效能,减轻了企业负担。
四是治理懒政怠政,实现主动作为。要求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随机抽查企业的检查,从制度设计上杜绝了执法人员的懒政怠政行为,促使执法人员依法作为、积极作为、有效作为。同时,以跨部门形式开展的联合抽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个别监管部门执法力量薄弱、无法实施大范围检查和检查事项不到位等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五是信息互通共享,实现联合惩戒。彰显了信息共享、智能执法、联合惩戒的机制效应。联合抽查的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众可以在公示系统内查询到被抽查企业的相关信息,起到了警示风险、加强社会监督的作用,并为各部门及时掌握被抽查企业的信用情况,从而为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管工作和部门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六是依托上门检查,实现帮扶服务。依托多部门集中上门检查,融入为企业提供联合帮扶内容。帮助企业解答政策咨询、解决疑难问题,让企业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多部门联合服务。在全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中,执法人员现场为企业解决和解答疑难问题330个,呈现了寓帮扶于监管的新型服务方式。
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石家庄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研究探索和不断改进,从而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大数据应用为载体的新型监管体系,变人为监管为数据监管、事后监管为过程监管、单一监管为协同监管,推进企业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抽查系统平台设计。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有的地方已经在试行放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即经营范围不再详细登记,而是改以“法无禁止即可为”,这将给利用经营范围关键字搜索带来困难。同时,政府部门的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也在逐步落实,如何充分利用归集到企业名下的信息,实现抽取企业与监管部门的精准匹配,以及能否在系统中实现将专业抽查事项的检查人员精准匹配到执法岗位等都需要深入研究和改进。
(二)联合抽查需要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作保障。目前,很多行政监管部门都有自己细分的专业检查事项,纳入统一执法人员库的执法人员,在联合抽查工作中面临着跨部门、跨专业、跨行业等综合执法能力的考验。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加大对列入执法名录库人员的培训力度,探索建立专业人才库等一系列保障工作。
(三)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与大数据技术相融合。随着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的逐步归集完善,充分利用工商系统掌握的企业信息数据资源,建立对企业的大数据分析和风险预判机制,使系统自动提升对某一类或某一行业企业的预警值,自动触发监管预警,及时启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从而防范出现监管漏洞,提高联合抽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充分依托“全国一张网”建设,逐步建立行政监管部门涉企信息互联共享、大数据监管、联合抽查、综合执法、联合惩戒为一体的新型执法体系,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新的跨越。□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商局 赵军国 尹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