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楼市新政被指老生常谈:不是救市 刺激有限

17.07.2014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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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7月16日,据《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等媒体消息,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居住水平、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等方面做出指导性要求。但有媒体评论称,这份《实施意见》提出的房地产相关政策实属“老生常谈”,并没有实质性的“救市”举措。【 全文播发: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这份《实施意见》中,以下三项政策堪称“亮点”,其中包括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进一步提高中小套型商品房比例,加大租赁型保障房建设力度;继续执行个人购房有关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等。

  搜狐焦点注意到,这份《实施意见》出现在了2014年7月11日发布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年第5、6号),全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编号为“冀政[2014]66号”,公布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通知》分为“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居住水平”、“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和“加强舆论引导”五个部分,涉及“抓好住房用地供应”、“提高城市规划对住房建设的调控作用”、“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据前述媒体报道,有开发商透露,近期河北确实在全省范围内针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要,开发商也非常关注是否有相关政策出台。但这位开发商也表示,就算有政策利好,可能对当前市场的刺激作用也是有限的。

  房地产知名分析人士陈宝存对媒体表示,《实施意见》只是重申了2013年5月“国五条”后的政策,尽管有提振市场信息的意味,但全新的政策着力点仅有“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这一点也不能算作‘救市’,只是降低居民的换房成本,是正常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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