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水管漏水 楼下着急
楼下邻居家卧室房顶漏水,床上床下放着接水盆。
最近几天,家住康太家园和华城绿洲的两位业主都遇上烦心事,一家刚入住不到半年的房子漏水洇了天花板,另一家则因楼上暖气管道跑水导致房顶墙皮脱落。面对突如其来的损失,两位业主陷入困境。
【事件】
康太家园:入住4个月卫生间漏水了
康太家园业主张女士(化名)介绍说,该小区于去年6月交房。拿到钥匙后她首先请人进行了一番装修,随后一家人赶在供暖期来临前乔迁新居。然而温馨舒适的日子才过了4个月,烦心事就找上门。“那天我在卫生间洗漱,忽然就感觉有水滴到身上,抬头一看天花板上果然有一片水迹,旁边一根管子上也有水往下流。”张女士观察发现,这根管道从楼上直接贯穿下来,应该是下水管道,只要楼上有人冲马桶,她家的房顶就滴水不止。
见此情形,张女士立刻到小区物业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上门来看了,拍了照片,还告诉我会尽快让开发商派人来修。”物业的答复令张女士松了一口气,然而几天过去工作人员却迟迟不上门,她又着急起来,“我继续反映了几次,终于等到维修人员上门。他查看了漏水处后,说可以用胶粘一下,然后就走了。”对此答复张女士将信将疑。
眼看着天花板上已经鼓包,家里人每每上厕所时稍不小心还会被水淋一身,而维修人员却再也没有上门。“我们小区发生漏水的也不止我一家,物业和村委会都找过,可维修的事却还是没着落。”对此张女士一家十分无奈。
就此事记者尝试与小区物业联系而未果。随后记者咨询了前太保村委会。一位工作人员称,交房之后出现的问题都由物业负责处理。建议张女士向物业报修,并通过物业与楼上业主协商解决。
华城绿洲:楼上暖气漏水楼下房顶起皮
吴女士是华城绿洲小区10号楼的业主,由于常年在外居住,她家的房子出租了。然而上周吴女士突然接到租客的电话,称卧室房顶出现漏水,让她尽快前去查看。“当天我就赶回去了,发现卧室的房顶上已经被洇湿了好几处,有的地方还出现鼓包,床上的被褥都被水泡了。”吴女士见状匆忙敲开了楼上邻居家的门,通过沟通才得知原来是楼上暖气的一根暗管漏水,已经有两三天了。为防止继续漏水破坏房顶,吴女士当即向楼上邻居提出关掉供暖阀门的想法,没想到却遭到拒绝。原来住在楼上的一家也是租房户,其中的女主人刚刚生完孩子,如果没有暖气,大人小孩都受不了。
“房顶又是漏水又是掉皮,床也不能用了,租房的人只能搬到沙发上去睡,实在没办法我才找到物业,他们答应尽快关闭暖气阀门。”吴女士说。然而房顶此时已经破烂不堪,卧室的床也被淋得湿透,租房者对此更是怨声连连,令她十分头疼。“暖气就快停了,如果不尽快修理,冬天一试水肯定还会漏,况且房顶也需要重新粉刷,这些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采访当日记者从小区物业获悉,管道漏水一事已安排了维修人员,会尽快上门维修。但对于吴女士家中的损失,她建议与楼上业主协商。
【说法】
记者发现,住宅小区中,楼上管道发生漏水楼下业主蒙受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关的维修和赔偿事宜却常常陷入僵局。对此,石家庄为民律师事务所的李淑红主任律师认为,遇到此类问题,业主应该首先明确漏水位置和原因:如果并非人为破坏所致,且还在保修期内,不管是受损业主还是楼上邻居业主都应及时联系开发商进行维修处理,相应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如果房子已经超出保修期,属于公共设施破损的,应上报小区物业解决,若漏水是由业主不当行为所致,物业可向做出该行为的业主追偿。如果漏水设施属于业主个人,则由该业主负责维修,造成的损失由业主间协商解决。涉及租赁关系的,根据《民法通则》,作为不动产所有人,虽然并非侵权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向租户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