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森林公安局扎实开展业务学习

10.08.2015  12:12

 

      今年以来,我市把森林公安业务学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了工作日程。特别是按照省局要求,加强了新《行政诉讼法》《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管理规定(试行)》的学习,通过学习,办案水平得到了加强,综合业务素质得到了提升。
      一是领导重视,重点安排。我局领导十分重视业务学习工作,年初就把民警的业务学习培训列为重点工作,确定每天下午4:30-5:30为集中学习时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管理规定(试行)》、《强化学习落实〈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015版)的通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又分别对学习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长林会芳同志要求,把业务学习作为森林公安民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培训、民警自学、集体讨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不间断学习。对所学内容进行不定期考核,考核成绩直接与年终考核结果挂勾,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
      二是突出重点,集中培训。根据省局要求,结合全市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们突出重点,分时段开展了集中培训。5月份,举办了网上执法办案和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应用培训班,组织全体民警和相关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对《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管理规定(试行)》、网上办理涉林案件实际操作、林业行政案件统计进行了培训;6月份,组织全体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就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进行了系统培训;7月初,就《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015版)》组织全体森林公安民警进行了集中学习。参加集中培训、学习的民警和林业执法人员共1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学以致用,注重效果。《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细则(2015版)》集中学习结束后,7月11日-14日,我们组织全体民警对市、县森林公安机关上半年执法案卷进行统一考评。考评中,针对考评情况,每位民警都就如何加强森林公安执法工作谈了自己的想法。特别是4个县(市)森林公安局的民警,纷纷表示,这次考评是一次很好的学习过程,不仅仅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更重要的,大家在一起讨论、争辩,使很多一知半解的问题更清晰、更明了,必将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执法办案能力,为加强林业执法,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