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督导检查规模以上餐饮经营场所油烟治理情况

24.08.2015  12:37

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实现餐饮经营场所油烟达标排放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5年工作方案》(石政函〔2015〕37号)的要求,按照《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5年工作方案局内责任分解》(石环发〔2015〕64号)通知的具体部署和相关规定,综合执法支队于2015年8月18日起连续对各县(市)区主城区内规模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油烟治理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结合着市局和支队制定的《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督导检查方案》具体部署。首先,支队对各区环保局落实市长提出的“主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治理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其次,重点对市内四区的7个监测点位周边2公里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192家餐饮单位)的油烟治理和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由于餐饮单位经营的特殊性,执法人员采取了错时执法的方法,利用中午、晚上餐饮经营的时间进行了督导检查,执法人员不仅要克服着天气炎热和餐饮场所复杂环境等不利条件,还要不顾忌登高爬低的危险,实地对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及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截至目前督导检查共计18家餐饮单位,其中,规模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都已按照环保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且都能够按要求使用;12家餐饮单位未建立健全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的台账;8家餐饮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导致净化效率低下。对此,我队将对未达到油烟治理要求和管理标准的,依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