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桥西区法院推行婚姻考验期制度

19.05.2015  20:02

    本来是一场离婚的庭审,却在现场看到了鲜花,吃到了喜糖,近日,桥西区法院家事专业审判庭——振头法庭运用婚姻考验期制度,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在场的所有人心里都暖暖的。

    当天下午桥西区法院振头法庭开庭,审理原告周某和被告刘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刘某一再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边说边流下了眼泪,并表示愿意为曾经的过错道歉,保证以后再也不犯错了。考虑到原、被告实际情况,并生育有一个孩子,组成现在的家庭不容易,并且被告极力想挽回家庭,该庭法官决定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同意适用婚姻考验期制度,达成和解。即原、被告双方在六个月之内,双方加强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如果六个月之后,双方关系不能得到真正改善,视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则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这时法庭里上演了温馨的一幕,被告刘某拿出一束鲜花,献给原告,又买来喜糖送给在场的法官说:“谢谢您用爱心挽救了我们的家庭、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爱情。”一起离婚纠纷就这样在鲜花和喜糖中圆满调解了。(记者戴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