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桥东法院送法进校园 网吧盗窃案校园开庭

13.06.2014  17:21

庭审正在进行。通讯员张丽摄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蔡艳荣)为了让学生亲身感受庭审现场,体会法律尊严,让更多的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安全度过即将到来的暑期。6月11日,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组织了一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把审判庭“”进中学校园,石家庄第三十二中的师生们观摩了此次庭审活动。

  网吧内的盗窃案在校园内开庭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以开展“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为契机,6月11日,由该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胤担任审判长,法官苏渝涵、刘飞虎担任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对孟某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案件的大概经过是这样的,2014年1月30日0时30分许,孟某在石家庄市某网吧上班期间,趁网吧收银员熟睡之际,将吧台抽屉内的6508.5元现金和吧台上的一部华为牌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格为620元。被告人孟某自愿认罪。

  经合议庭评议,孟某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孟某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孟某有两次犯罪前科,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再犯新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孟某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法院予以采信。判决被告人孟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赃款依法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