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平在《人民法院案例选》通讯编辑工作会议上强调:编选精品案例 彰显个案公正

13.01.2015  13:47

      为加强人民法院案例编选工作,交流编辑经验,促进案例工作新发展,1月9日,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法院案例选》通讯编辑工作会议在河南信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新宝,最高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清华大学教授苏亦工,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主要负责人与部分编辑人员,部分省市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及案例撰写、编辑人员和部分法学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

        李少平指出,《人民法院案例选》是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开展案例研究工作的重要品牌。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案例选》工作。周强院长最近撰文明确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案例指导工作。

        李少平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案例选》要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工作部署,继续坚持“反映审判面貌,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审判理论,服务审判工作”的编辑方针,着力突出“真实、全面、及时、说理”的编辑特色,努力打造精品案例,全力彰显公平正义,及时汇集广大人民法官的审判成果,不断提高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为维护国家法治的尊严、统一和权威,做出更大努力。

        对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案例工作,李少平要求,要借助组织优势,壮大编审队伍。在巩固和壮大现有通讯编辑队伍的前提下,借助人民法院组织体制优势,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创新编审组织模式。要建立特邀编审人员制度,在全国法官队伍中,根据专业特长、工作实绩,择优聘用特邀撰稿人、特邀责任编辑和特邀编审,充分发掘一线法官的工作潜力,广泛调动审判业务专家和理论研究学者参与案例编审工作的积极性;要借助专业优势,加强案例研讨和培训。要根据通讯编辑和编写人员的要求,加强案例研讨和培训,按地域、分专业、多批次地做好研讨和培训工作,实现案例研究成果的积极转化,编选出更多更好、供需对路的案例精品;要借助信息化优势,深度开发案例新产品。要适应信息加工传播形势的新变化,积极运用大数据、新媒体等信息技术,深入研发和开拓案例产品种类、载体形式和传播方式,进一步拓宽《人民法院案例选》服务渠道,不断增强其指导性,提升其影响力。

        会议表彰了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工作单位和个人,来自四级法院的代表交流了案例工作经验,与会法学专家就提高案例选编水平等议题发表了学术意见。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年1月13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