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环保局“五个完善”规范环保执法工作

14.04.2015  11:01

为更好地应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环保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栾城县环保局开展了五方面规范环保执法工作。

一是完善执法检查制度。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工作程序进行执法,检查中必须要求有两个人以上参与,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是完善环保处罚程序。对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坚持严把法律关、证据关、程序关,做到法律条文不确切不随意决定;证据不清不盲目决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忙于决定,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和告知程序。

三是完善内部执法程序。对环保执法中重大事项和较大数额的经济处罚案件,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在执法程序中实行调查与处罚分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书。严格区别执法类别,按类别制作法律文书,规范填写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使用法律条文准确,环保业务术语具体,字迹清楚、工整。

五是完善环保送达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执行送达。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时间送达法律文书,对送达的法律文书,必须认真填写送达手续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