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环保局“三措施”加强环境监管  

13.04.2015  11:20

一是围绕该区经济发展大局,通过健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体制,完善综合决策和协调、考核、监督、部门联合执法等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深化建设项目环评,严把环境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增量。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竣工验收制度、排污申报和许可制度,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行业项目建设,减少新增排污量。

  三是依法加强对重点区域、流域,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及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做到应管尽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以污染源普查数据及其更新数据为基础,大力推进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大排污费收缴力度,并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深入排查环境污染隐患,严肃查处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案件,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促进企业落实治污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防止污染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