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校内科研基金的激励、培育和引导作用,以科研基金项目为载体,凝练学术方向,带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校科研整体水平,我校现即开始组织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科研基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和交叉协同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集体论证把关,择优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重点科研基金
1.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2.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瞄准学科前沿的基础研究和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急需解决的应用对策性研究。
3.在研国家、教育部和校内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学校重点基金项目。
4.教学改革类项目不在申报之列,可申报相应归口部门项目。
(二)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1.申请者已完成全部书稿(编著、论文集,科普读物、普及类系列丛书,教科书、工具书,音像制品、美术作品、文学作品以及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图书除外),总字数在15万字以上并持有正式的图书出版合同,可申报校内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2.书稿完成80%以上且未签订正式的图书出版合同或未出版;博士毕业论文满3年并做较大修改的可以申报。
3.已申请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的优先资助。
4.校内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第一完成人),且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5.已出版的著作不得申报。
(三)交叉协同科研项目
交叉协同科研项目旨在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培育新的科研生长点。资助额度为3-4万元。
1. 交叉协同科研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 交叉协同科研项目实行多个项目负责人制,项目中每个学科方向可确立1位项目负责人。
3. 交叉协同科研项目需结合社会发展实际,瞄准学科整体发展和新的学科生长点,切实做到学科的交叉融合,协同合作。论述中要突出各学科的交叉融合点和实际研究意义。
二、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务于12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
(一)重点科研基金申请者需提供《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
(二)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
2.完整书稿1份。
(三)交叉协同科研项目申请者需提供《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交叉协同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3份。
以上纸质材料统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未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前期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提供80%以上内容和结构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的书稿1份。
(四)各单位统一填写《2016年度河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4)1份(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电话:赵涛 80789755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