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第六批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下达第六批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质监局,各直管县(市)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河北省质量发展规划(2012-2020年)》(冀政函〔2012〕157号)有关工作要求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冀政〔2009〕194号),推动《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实施,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提质增效。经企业自愿申报,所在市、县质监局推荐,现确定27家单位为第六批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单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直管县(市)质监局要按照国标委有关精神认真组织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将建立标准体系与采标和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相结合。
二、按照《企业标准体系表》系列国家标准要求,指导企业建立适合自身经营和管理现状的标准体系,并通过标准体系的有效运行推动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三、项目计划执行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四、各设区市、直管县(市)质监局要根据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计划任务书》中确定的计划进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指导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管理。
五、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每半年总结一次项目执行情况,由各设区市、直管县(市)质监局汇总后报省质监局。总结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计划任务和目标的完成情况,上报内容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反映项目整体进展情况。
各设区市、直管县(市)质监局要做好试点指导与服务,提供标准化信息和技术资源,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要采用有效措施加强督导,掌握工作进度,确保试点任务如期完成。
对试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质监局反馈。
联系人:戴永军 江学斌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邮政编码:050091
电话:0311-67568078 传真:0311-67568077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附件:第六批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单位名单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5月11日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