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标准下月调整 客户可申请免交账户管理费年费

30.07.2014  02:38

  银行多项收费标准下月调整

    河北新闻网讯(见习记者岳光宇 记者记者范婧睿)8月1日起,由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新规将开始执行。按照新规,客户经常办理的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个人现金汇款、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等业务收费标准均将下调,此外,客户还可向银行申请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

     转账汇款收费标准下调

    根据发改委和银监会二月份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银行为客户提供的13项基础金融服务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包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现金汇款、异地本行柜台取现等业务手续费与现行标准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按照新规,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单笔汇款金额2000元以下(含2000元),收取手续费2元,汇款2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手续费5元,汇款5000元至1万元(含1万元),手续费10元,汇款1万元到5万元(含5万元),手续费15元。汇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手续费则按照汇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最高单笔50元。

    现金汇款服务收费则不得超过0.5%,最高50元封顶。同样,对于个人异地本行柜台现金汇款业务,新标准要求银行按汇款金额的0.5%收取,最高不得超过50元,比起目前国有大行普遍执行的按汇款金额1%收取,最高不超过100元的规定,银行的收费降低了一半。

    个人账户管理费等费用可免收

    个人账户管理费等费用可免收

    对于退休职工异地取养老金,按照新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银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免收手续费。

    新规还要求,银行提供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事先通过网点或电子渠道等与客户签约,未与银行客户签约的,不得收费。

    此外,针对备受关注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及年费等收费项目,按照新规,若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对于这一规定,农行和工行的客服人员均表示,客户只需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便可申请。但客服人员同时提醒,该项规定只针对没有享受免费服务的客户,若客户手中有多张本行的银行卡,也只能申请一张卡享受免费服务。

    “目前公布的情况只是总行的规定,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样,申请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服务的客户还需向当地银行网点咨询清楚。”农行客服人员表示。

    而根据记者对省会石家庄部分银行网点的走访发现,虽已接到相关通知,多数银行并未对新版收费标准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