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出入境记录

14.07.2014  17:01
 

    申请材料:因私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应当由公民本人申请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本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户口簿原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因私出入境中介
一. 申请《经营许可证》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因犯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
(三)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名,其中必须具备专业资格的外语、法律、财会等主要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境外人员,且未因犯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
(四)主要负责人是指中介机构的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或境外人员,且未因犯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
(五)主要工作人员是指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出入境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未因犯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并具备专业资格的外语、法律、财会人员;
(六)已建立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员;
(七)已与外国相关出入境服务机构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直接签署有效的合作意向书或者合作协议,且相关合作协议和合作意向书已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八)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
(九)缴交不低于50万元的备用金。
二. 受理机关应当按照《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申办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简历和有关身份、学历职称证书、资格证明复印件(验讫原件),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讫原件);
(三)与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直接签署的有效的合作意向书或者协议(中、外文本),以及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签约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复印件(验讫原件);
(四)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备用金存款凭证或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复印件(验讫原件);
(五)企业章程;
(六)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
(七)拟开展中介活动的可行性报告;
(八)住所和经营所场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使用证明复印件(验讫原件);
(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通知书。

三.《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工作。

四.中介机构要求变更机构名称、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营国家范围的,须事先向其所在地的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项目变更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项目变更申请表》;
(二)提交《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验讫原件);
(三)对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因犯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并提交拟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资料页)复印件(验讫原件)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兼任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还应提交其学历证明、劳动合同);
(四)对申请变更机构名称的,提交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文件复印件(验讫原件);
(五)对申请变更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须提交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租用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验讫原件);
(六)对增加经营国家范围的,提交与外国合作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中、外文本)、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签约方的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验讫原件)。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申请表

 

申办机构名称:

所在地:

申办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1、申请书


注:申请书须由申办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办机构公章
2、申办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
申办机构名称
(中、英文)


通讯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申办机构法定代表人
此处
粘贴
本人
一寸
近照

姓 名
出生日期
性别
学历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履 历

 

 

 

 

 


3、中介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中介机构名称
(中、英文)


通讯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
此处粘贴本人一寸近照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学历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履 历

 

 

 

 

 


4、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学历
职务
备注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注: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具有外语、法律和财会专业资格的人员

5、其它情况
中介机构必备资金以及资信情况


与中介机构签署合作意向书或交流协议的外国相关机构的名单


拟开展的中介业务的内容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项目变更申请表

 
中介机构名称
(中、英文)         
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传真:       
变更项目:□机构名称 □经营住所 □法定代表人 □增加经营范围       
申请理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机构印章)       
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印章)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意见:

年  月  日(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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