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年挂牌督办3起煤矿瞒报事故 查办31人
11.12.2014 14:47
本文来源: Hebnews.Cn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1日讯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4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挂牌督办3起煤矿瞒报事故,31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等犯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这3起瞒报事故分别是:2009年12月22日,河南省鲁山县融宁丰煤业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2013年12月22日,河南省巩义市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2014年7月5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兴成煤矿发生井下顶板事故,造成8人死亡。上述3起事故发生后,地方有关主管、监管部门和矿方投资人没有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和抢险救援,欺上瞒下,隐瞒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导致有的事故被瞒报4年之久,有的事故情况未能及时查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获悉相关情况后,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立即将这3起事故作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要求河南和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迅速组织检察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查办事故及其瞒报背后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问题,并派员赶赴事故发生地指导案件办理。河南省和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的督办要求,及时成立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专案组,紧紧围绕事故的发生和瞒报等问题,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涉嫌的渎职等职务犯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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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014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