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港口集团纪委完善查办案件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
河北港口集团纪委完善查办案件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
河北港口集团纪委聚焦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着力完善查办案件制度体系,规范案件查办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日前制定印发了《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
依据《办法》,河北港口集团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要以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核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查办案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办法》明确了查办案件三项机制,并将其贯彻于查办案件全过程。 一是 协同办案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加强与公安司法、干部人事、法律、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二是 案件评议机制,引导办案人员集思广益,办案时“议案”,案后“评案”; 三是 责任评价机制,落实办案责任,严格责任考评。“三项机制”充分总结了以往办案经验,凸显了企业查办案件的工作特点。
《办法》对查办案件全过程进行了明确规定,突出了操作性和实效性。既对线索管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及取证、谈话、笔录等各项工作进行了规范,又从工作实际出发,对以往办案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予以了解答。在以往办案制度基础上,对比较原则的规定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增强可操作性,并融入了一些经检验证明比较成熟的好做法、好经验,突出了实效性。
《办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查办案件工作提供了依据,对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办案工作,深入推进河北港口集团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罗海泉 闫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