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枣强:开放办社 集中管理 服务三农
2015年枣强县供销社被确定为河北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河北省综合服务示范县。为此我们加大开放办社力度,采取“先入社、后入团”的办法,全力打造“供销社+农业集团公司+农民合作社”三位一体的枣强发展新模式。
一、枣强模式形成的背景
枣强县位于冀东南部,全县有耕地93万亩,40万人口,主要以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种植,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近年来,受农村劳力进城打工的影响和农村土地流转大潮的逐渐深入,农村土地耕种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何服务三农、助农增收是摆在供销社面前的首要问题。为此,县社新的领导班子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以“创新基层组织建设”为课题,走访我县11个乡镇的各类合作社一百余家,详细了解农业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县社班子经过多次研究讨论,最终确定采取开发办社、合作兴社的办法,从中筛选出一批具有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广、有发展潜力的农民企业加入供销社。其中欣苑、昌达、贵和、广锋、荣基、共赢、腾飞等8家农民合作社为第一批入社的准会员。4月初我们对8家企业分别进行了约谈,详细介绍了供销社成员社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并带领8家合作社负责人赴曲周、武安、灵寿学习了农民合作社入社的典型经验。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工作,于8月25日,河北省供销总社、衡水市供销社、枣强县政府联合召开“深化供销社基层改革暨服务现代农业工作推进会”,会上省市县三方共同签署了《全面推进枣强现代农业发展合作协议》,供销社则以部分土地、品牌、无形资产入股,持有入社企业35%以上的股份,采取计红不分红的合作方式与8家农民企业签订了入社协议。先入社、后入团的枣强模式初露端倪。
二、枣强模式的特点
“枣强”模式的基本特点有三条:一是省市县三级供销社共同出资组建现代农业服务集团,搭建上下贯通的综合服务平台;二是积极吸纳县域内具备一定条件的涉农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先“入社”再“入团”的方法,结成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三是以现代农业服务集团为平台,为入社入团的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入社成员,纳入供销社直属单位管理范畴,接受供销社领导、承担供销社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杜绝坑农害农、假冒伪劣等行为,维护了供销社信誉,弘扬了供销社的形象。
三、枣强模式形成的服务功能
枣强的服务模式将为入社企业提供八个方面的服务:一是提供农资商品供应服务。利用省供销社原有农资服务网络,强化与生产厂家合作,提供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服务。二是提供产品购销服务。发挥河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司、河北省云网商贸公司网上批发、交易等电子商务功能,搞好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购销服务。三是提供农业科技服务。利用供销社系统资源,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搞好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四是开展农机租赁服务。发挥供销社网络资源优势,开展大型农机、植保飞机等农用机械租赁服务。五是开展土地托管业务。以36%的产权与华润面粉公司合作,成立了枣强县华沃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开展大田托管业务2万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六是提供金融服务。发挥省社河北省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新合作金融服务公司等职能,为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融资借贷、担保等资金融通服务,为做大做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七是提供农业项目投资服务。发挥现代农业服务集团作用,以股权等多种形式投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各种农业项目。八是开展对外联合合作服务。以现代农业服务集团为平台,通过市场运作、上下联动等方式,积极吸纳资金、信息、技术等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到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中来。
四、枣强模式发展现状
按照枣强模式的发展要求,到目前又完成了对30家农业企业的综合考核工作,并签订了企业入社协议,计划到年底入社企业发展到50家。入社企业服务范围涵盖养殖、种植、农资、农机、土地托管、皮毛加工、农业科技推广、电商平台等多个领域,供销社的综合服务功能更加强大。
现在枣强县供销社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工作已经完成,与省、市社合作组建的枣强县新合作农业产业集团,3月份正式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