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规范权力运行 推进执法监督

03.06.2014  20:26

 

近年来,枣强县始终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坚持全面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细化标准、强化监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是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对住建、国土、安监、食品药品、交通、环保等重点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通过现场评议、案卷评查、意见反馈等有效措施,制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对存在的问题则给予指正,并要求限期整改,切实纠正行政执法主体、依据、程序、证据、文书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二是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重新审核确认,对离职离岗、未通过年检的执法证件及时收缴;认真执行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凡是考试作弊或考试不及格者,一律参加离岗培训。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引导,强化大局观念、服务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凡被举报存在执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执法资格。

三是扎实开展暗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为遏制个别执法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等行为的发生,县法制办深入执法部门一线、工商摊户、农民群众中去,调查暗访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是否存有违法违纪现象,认真听取群众及行政管理相对人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促进一线行政执法规范化、公正化、文明化,提高每一名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执法水平。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执法监督通知,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并反馈有关情况。

四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未果事项督办”的推动作用。对于行政机关违规执法、慢作为、不作为、亮证执法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启动了行政执法未果事项督办制度,并做好跟踪反馈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通过明查暗访、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等途径,完成6件行政执法未果事项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