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林管局专项部署“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05.09.2014  16:06
  201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四风”,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木兰林管局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全面深化思想认识。各单位、各科室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职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纠正庸俗习惯,争当遵纪守纪楷模。   二是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要求。各单位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吃请、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和购物卡及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借机举办宴请、买官卖官等行为、严禁向基层林场、企业单位等摊派、转嫁、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   三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节日期间,要求公开监督电话,对职工群众举报的问题,迅速查出处理。开展明察暗访,不定时组织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规进行现场取证,记录在案,及时查办。组织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节日期间公务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四是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执行制度不严,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木兰林管局 郭人) (第067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