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河北省十大林果品牌”评选暨“京津冀果王争霸赛”活动的通知
02.09.2016 02:40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 举办“首届河北省十大林果品牌”评选暨“京津冀果王争霸赛”活动的通知 冀林字〔2016〕240 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辛集、定州市林业局: 为集中展示我省林果发展新成就,集中展示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成果,广泛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推动林果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快推进林果产业强省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省林业厅将在第二十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期间,组织举办“首届河北省十大林果品牌”评选暨“京津冀果王争霸赛”活动(方案见附件1)。对京津冀地区名优果品进行集中评比、展示,打造一批林果知名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林果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增加农民收入,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更大贡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筹展和参赛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是根据省政府安排部署举办的一次展示京津冀果品产业发展成就的盛会,是扩大对外宣传,加快推进果品产业强省建设的具体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组织好筹展参赛工作。由于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指派专人负责本地筹展、参赛的组织工作,争取把本届果王争霸赛办成一届规模空前的果品盛会,以此推动我省果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会后,省林业厅将对领导重视、组织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二、积极做好参选品牌的推荐和参赛产品的选送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次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协会、合作社、家庭农(林果)场和林果种植大户等参加十大林果品牌评选和果王争霸赛。各地要积极推荐市场知名度高、带动能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企业、合作组织等参加十大林果品牌评选。各地要精心准备、精挑细选,选送代表本地最好水平和最高质量的果品(含加工品)参加果王争霸赛,各地选送产品数量不低上届擂台赛(附2)。各地参加果王争霸赛和参选十大林果品牌评选的报名表和汇总表(见附件3、4、5),务于9月10日前报省林业厅果桑处,过期视为弃权,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为保证参赛和展出取得最佳效果,每个参赛和参展产品的外包装要做到精美、精致,空出产品特色,可展性、可看性强;每个参赛和参展产品的送样数量要在5箱以上,而且务必于9月22日送达河北省廊坊市国际会展中心综合楼(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翔云道188号),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联系人:耿立锋 0311-88607646,13603110716
尹义崇 0311-88607679,13623112216
刘 辉 0311-88607679,1813211795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首届河北省十大林果品牌暨京津冀果王争霸赛方案 2.各地选送产品任务表 3.京津冀果王争霸赛参赛产品汇总表 4.京津冀果王争霸赛参赛产品报名表
5.首届河北省十大林果品牌评选报名表 河北省林业厅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 “首届河北省十大林果品牌”评选
暨“京津冀果王争霸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充分展示我省林业发展新成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圆满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参展任务,对京津冀名特优果品进行集中评比、展示,打造一批林果知名品牌,进一步提高京津冀名优果品的市场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果品产业强省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办单位 河北省林业厅 三、奖项设置 (一)河北省十大林果品牌评选 1、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河北境内,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或河北省著名商标或在国家级行业评比获得较高荣誉的。 ②具备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林果重点龙头企业其中之一的。 ③推荐品牌获果品擂台赛果王1项或金奖2项以上的;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健全和有效运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产品质量管理实现可追溯。 ④生产规模、品牌影响力、发展潜力较大,其资产总值、年销售收入、行业市场份额等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够辐射带动上下游产业共同发展,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的企业均可参评。 2、申报材料:
①河北省十大林果品牌评选报名表(附件5)。 ②法人执照扫描件;注册商标证书扫描件;擂台赛获奖证书扫描件;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荣誉证书扫描件;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证书扫描件;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扫描件。
3、其它事项: 各地要严格把关,对推荐品牌进行排序上报。
(二)争霸赛奖项设置: 根据我省果品生产情况,共设苹果、梨、红枣、核桃、板栗、葡萄、桃、柿子、大杏扁等主要树种的38个擂台。其中,苹果设置富士片红、富士条红、国光、元帅、王林和其它品种苹果共6个擂台;梨设置鸭梨、雪花梨、黄冠梨、日韩梨和其他品种梨共5个擂台;红枣设置赞皇大枣、阜平大枣、行唐大枣、金丝小枣、无核金丝小枣、冬枣、其它鲜食枣共7个擂台;核桃设置香玲(绿岭)、辽系、清香、其它薄皮核桃、麻核桃和绵核桃共6个擂台;板栗、葡萄、桃、柿子各设2个擂台;鲜食杏、樱桃、山杏、大杏扁、花椒、其它杂果各设置1个擂台。每个擂台设金奖1-3个,银奖2-5个,铜奖3-7个。 (三)果王设置: 果王由获得金奖的果品中产生,苹果类共设富士片红、富士条红、国光、元帅、王林5个果王;梨类设置鸭梨、雪花梨、黄冠梨、日韩梨和其他品种梨5个果王;红枣类设置大枣、小枣、冬枣3个果王;核桃类设置香玲、辽系、清香薄皮核桃、麻核桃和绵核桃5个果王;葡萄类设巨峰、白牛奶、龙眼、红地球、腾稔5个果王;柿子类设磨盘柿、甜柿、绵柿3个果王;另设板栗王、大杏扁王、山杏王、山楂王各1个,以上共评出果王30个。
四、时间安排
1. 9月22日,各市统一将参赛产品送至廊坊国际会展中心综合楼。省厅筹展办完成样品的收集、检测、编号等工作。 2. 9月23-24日,进行十大林果品牌评选及果王争霸赛评比。 3. 9月25日,林业展区布展,接受领导检查 4. 9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十大林果品牌及果王争霸赛评选结果。 5. 9月26日-28日,交易会期间进行集中展示,贸易洽谈及项目合作。 五、比赛地点及展示方式 (一)比赛地点: 河北省廊坊国际会展中心综合楼(廊坊市开发区翔云道188号)。
(二)展示方式: 在廊坊国际展馆B馆专门建设200平方米的特装展区,在特装展区内对获十大林果品牌、果王、金、银、铜奖果品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本次活动不收取评审费和展位费。 六、参赛范围和条件 (一)参赛范围 以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为单位,组织本地果品生产销售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果)场、种植大户等参加。同时,邀请京津地区有关单位参加。 (二)参赛条件 1. 参赛样品必须是河北省内及京津地区生产的名优果品。 2. 参赛样品必须是正常成熟的安全优质果品,或着通过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含转换期)认证的名优果品。 七、奖励方法 1、在第二十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期间,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十大林果品牌和果王、金、银、铜奖名单,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报道。 2、省林业厅对获得十大林果品牌和果王、金、银、铜奖的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 3、在廊坊国际展馆B馆林业特装展区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八、评选机构 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内、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林果方面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 九、果王争霸赛评选程序 (一) 样品检测 由权威检测机构,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卫生指标检测,检测合格后才有资格进入果王争霸赛。 (二)专家评审 由专家组制定科学、详细的比赛标准,评选委员会根据参赛样品的果形、果色、单果重、风味、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等内、外品质进行综合打分,确定获奖产品和奖项。 附件2 各市选送参赛产品任务表
选送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石家庄市 | 100 | |
承德市 | 80 | |
张家口市 | 30 | |
秦皇岛市 | 50 | |
唐山市 | 50 | |
廊坊市 | 50 | |
保定市 | 60 | |
沧州市 | 50 | |
衡水市 | 40 | |
邢台市 | 50 | |
邯郸市 | 50 | |
定州市 | 15 | |
辛集市 | 20 | |
合计 | 645 |
序号 | 县(市、区) | 参赛 品种 | 注册 商标 | 参赛擂 台类别 | 选送单位 | 样品 数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参赛单位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参赛品种 | 参赛擂台类别 | ||||
商标品牌 | 产品获得 何种认证 | ||||
参赛产 品面积 | 参赛产 品产量 | ||||
曾获奖 励情况 | |||||
参赛 产品 介绍 |
单位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商标品牌 | 年销售量(吨) | 年产值(万元) | ||||
所获荣誉 | ||||||
企业及产品品牌简介 | 不超过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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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6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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