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关于提报乡村绿化相关材料的通知

16.05.2016  17:26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提报乡村绿化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汪洋副总理在全绿委第34次全体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统筹城乡绿化,促进城乡均衡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奠定基础,国家林业局决定2016年适当时候召开全国乡村绿化现场会。为筹备开好会议,全面总结、研究部署乡村绿化工作,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提报乡村绿化相关材料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部署如下:

  一、撰写综合性总结材料 内容包括:(1)“十二五”乡村绿化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组织管理、宣传发动、资金扶持、政策机制、产业带动、古树名木保护、乡村风貌保护和文化传承等);(2)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3)“十三五”乡村绿化规划、推进工作的举措与建议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二、填报相关表格 为掌握全省乡村绿化基本情况、建设成效、潜力等,请组织力量,做好摸底调查,认真填好附件1-3表格。表格请从 [email protected] 信箱下载,信箱登录密码88607680。

  三、拍摄推荐乡村绿化成效宣传图片 为在全国乡村绿化经验交流与成果展上充分展示我省乡村绿化新面貌、新风采、新成就,引导和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乡村绿化,请各地拍摄推荐8张以上照片,照片应为2013年以来拍摄,全景或局部(环村林建设、街道绿化、路渠坑塘绿化、农田林网、田园大背景绿化等)。作品格式为JPG文件, 图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大小不低于3M。作品以压缩文件形式投送,并注明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亲自督办,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时间,分工协作,做好材料撰写、数据填报和照片拍摄工作。

    (二)国家林业局将根据各地提报的有关材料,撰写加强全国乡村绿化指导意见和编制全国乡村绿化规划,并组织人员进行调研。请各地务必保证材料质量,做到内容详实、文字精练、数据准确可靠。

  (三)请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务于5月15日前将文字材料和数据表格以正式文件(加盖公章)传真到省林业厅绿委办,同时将图片和文字材料、数据表格的电子版发送到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路洪顺、徐冰晔,联系电话:0311-88607680、88606875,传真:0311-88607680。

  附件:1.乡村基本情况调查表

     2.乡村绿化现状和潜力调查表

     3.2016-2020年乡村绿化规划建议表

河北省林业厅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