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互联网+进出口”商业模式
“2212”工程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构建“互联网+进出口”商业模式
跨境电商正在成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的又一条新路径。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和完整产业链,加快形成第三方平台和自营平台同步推进、境内外电商共同参与、出口与进口并重、多种模式并存、线上线下有序结合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目标,即跨境电子商务“2212工程”。要求到2017年,力争培育200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搭建20个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成20个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比重超过10%。
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领军企业
在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方面,全省将通过开展大规模、常态化专题培训,引导企业积极体验“互联网+进出口”商业模式。推动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与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为外贸企业培养、输送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实用人才。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跨境贸易提供报关、报检、结汇、退税、信用保险等全流程服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领军企业,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分别认定30家、70家和100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离不开平台。《意见》鼓励省内企业利用阿里巴巴速卖通、敦煌网、诚商网、中国制造网等国内外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零售出口和进口,以及企业对企业间进出口贸易。
据悉,我市企业也快速抓住跨境电商发展的商机,积极搭建“互联网+进出口”平台。近日,河北百年巧匠上线“有米多”跨境电商平台,通过互联网把文化创意产品输出海外,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016年和2017年,全省将分别认定10个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
目前,规模较大的跨境电商大多选择在国外建设海外仓,这可以大大提升商品抵达消费者手中的时间和效率,节省成本,并有利于清关规范化。
所以,《意见》将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提上日程,要求引导石家庄双剑工具有限公司等将自用海外仓扩建为公共海外仓;鼓励各类外贸基地、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通过租用或自建方式,到欧美、东盟和韩国、日本、俄罗斯、印度等重点市场以及“一路一带”沿线国家建立公共海外仓,并搭建辐射网点,提供一站式仓储配送服务。2016年和2017年,全省将分别认定10个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
依托石家庄等7个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完善跨境贸易支撑体系,形成具有跨境电子商务功能的电子商务园区。发挥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外贸基地和服务外包示范区的政策和产业优势,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形成集聚效应,建设区域线下服务平台和展示、贸易、仓储、配送、售后等服务体系,打造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
电子口岸年底有望上线运行
《意见》还要求,加快河北电子口岸建设,确保今年底上线运行,并具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功能,努力建成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合一”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海关、海事、检验检疫、税务、外汇、商务等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服务,为进出口电商、支付、物流和仓储等企业提供数据交换服务,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提高口岸监管便利化水平。
优化海关通关作业流程,创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管理模式,积极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一般出口“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通关模式,并简化商品归类方式。实行“全年无休日、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提高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
发展跨境电商物流体系
推动石家庄等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形成航空、海运、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格局。支持邮政和国内外快递、物流企业依托综合保税区和武安保税物流中心设立仓储物流中心和集中监管场所,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物流服务。支持北人集团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线下体验,线上成交,扩大日用消费品进口,引导境外消费回流;鼓励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适时与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引进河南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创造条件。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