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村民被冒名撤诉再调查 “冒名者”被指是替罪羊
“冒名者”被指是替罪羊
早在2009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河北省隆尧县隆尧镇东河村20余户村民的百余亩耕地被政府征用,强行施工,建设办公楼。
法治周末记者 任东杰
发自河北隆尧
早在2009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河北省隆尧县隆尧镇东河村20余户村民的百余亩耕地被政府征用,强行施工,建设办公楼。村民们信访后,当地政府又贴出征地公告,有证据显示,公告上填写的日期在张贴时就已经过了行政复议期。村民们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则以过了行政复议申请的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于是,20余户村民中的18户推举雷玉林、李文国、董计坤、李根福、李志良5位村民为代表把省政府起诉到石家庄中级法院,但两年没有开庭的消息,后来却被告知村民自己早已撤了诉。2013年7月22日,村民收到了结论为《撤诉申请书》上面村民的指印和签名不是村民本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至此,冒名顶替村民撤诉的事情败露。
4月24日,《法治周末》以《谁替我们撤了诉》为题,对这桩事件进行了披露。
究竟是何人冒名顶替村民撤诉的呢?在本报报道后,石家庄有关单位领导向记者反馈,是隆尧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隆尧镇镇长和隆尧镇包村干部,领着雷运华和雷京国两人去石家庄中院撤诉的,由于法官过于轻信政府官员,导致对当事人身份和相关手续审核把关不严,最终发生了村民被人冒名撤了诉的事情。
那么,雷运华、雷京国为什么要冒充村民撤诉呢?上述三位官员为什么要领着他们去撤诉呢?法治周末记者再赴隆尧,找到这些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官员代领撤诉裁定不给村民
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隆尧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尹绍军、时任隆尧镇镇长李泽(音)、隆尧镇包村干部李士平,三人都否认自己与雷运华、雷京国两人冒充村民撤诉有直接关系。
尹绍军向记者介绍说,撤诉那天,他是和李泽、李士平同乘一辆车,在石家庄中院,他看到了雷京国和另外一个人(注:尹绍军说他当时不认识雷运华,后来才听说这个人是雷运华),法院工作人员对李泽、李士平、雷运华、雷京国一个个叫去问话,但没有通知他进去。
尹绍军解释说,雷京国、雷运华去石家庄中院不是他安排的,冒名顶替村民撤诉的事,与他无关,他当时也不知情。
李士平和李泽也都否认是他们安排雷京国、雷运华二人去了石家庄中院,都说是在石家庄中院才见到这两个人。
李士平对记者说,到了石家庄中院后,李泽给了他一份材料,让他看看,熟悉熟悉,以便法院问他时好照着上面写的回答。
这份材料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县、镇、村三级工作人员到村宣传政策,稳定群众情绪,解决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18户群众的思想上有了根本转变,认识到了征地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得到了省政府的批准,各种手续是合法有效的,18户群众仍委托原来的5名群众代表,向石家庄中院申请撤诉。”
隆尧县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在跟李泽联系后对记者说,李泽明确否认给了李士平这样一份材料。但记者发现,法院案卷里的确有一份这样内容的材料。
村民李志良对记者说:“根本没有人给我们村民做工作这回事,更没有村民同意撤诉和18户村民委托我们5名代表向法院申请撤诉的事。如果村民同意撤诉,政府就用不着找人冒名去撤诉了。”
2010年9月28日,石家庄中院作出了准许原告18户村民撤诉的行政裁定书。案卷里的一张李士平写的收条表明,李士平2010年9月30日从法院领走了18份给村民们的行政裁定书,并表示要代为送达,但李士平既不是18户村民之一和5位村民代表之一,也不是这些村民的代理人。
据了解,这些裁定书被领走后,却被压了下来。李志良对记者说,村民们压根儿没有收到这些裁定书。
李士平告诉记者,他把这些裁定书领回来后,就交给了李泽,李泽怎么处理的,他就不知道了。
李泽则表示,李士平没有把这些裁定书交给他。
“冒名者”或不是真的冒名者
5月13日,在外地的雷京国电话里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没有去石家庄中院撤诉,《撤诉申请书》上“雷经国”的签名笔迹和指印都不是他的。他明确表示,可以进行指印和笔迹鉴定。
与雷京国不同,同为东河村村民的雷运华则向记者坦承,是他冒充李志良撤诉的。
雷运华介绍说,是李士平通知他去石家庄中院的,去的时候他和李士平乘坐一辆车。在法院,李士平拿出事先打印好的《撤诉申请书》,让他在上面签名、按指印,他就签了“李志良”。李士平还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说他是“李志良”。
对雷运华的上述说法,李士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一一否认。
雷运华告诉记者,并不是李士平让他冒充李志良的,因为“李士平还没有这个面子。”
雷运华向记者解释说,因为他当年任村支书的时候坐过牢,人家有权,把他保出来了,他只在里面呆了几天。现在人家遇到难事了,让他出来承担,他不能拒绝。
“这个人是谁?”记者追问雷运华。
“你就不要再问了,问,我也不会告诉你的。”雷运华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李志良向记者爆料,雷运华可能是替罪羊,因为没有司法鉴定结论来证明,在他听说是雷运华冒充他撤诉后,他曾经要求雷运华去做指印和笔迹司法鉴定,但雷运华不去。“为什么不敢鉴定?因为一鉴定就露馅儿。”
李志良曾追问雷运华:“他们给我造的假,你为啥往自己身上揽?”
雷运华说:“你别追(问)这个了。”
据此,李志良认定,雷运华不过是个替罪羊,冒名顶替者可能另有其人。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案卷里还有三份统一打印的、内容完全一样的、没有日期的《撤诉申请书》,上面分别有“李文国”、“董计坤”、“李根福”的签名和指印。另有一张‘雷玉林’委托他儿子‘雷经国’(注:雷京国又名雷经国)去石家庄中院办理撤诉事宜的《委托证明》。
5月12日,80多岁的雷玉林对记者说,他从来没有委托儿子雷京国到法院办理撤诉事情,更没有写过任何委托书,也没有签过名字和按过指印。
李文国、董计坤、李根福三人也早在2012年7月27日分别出具证明材料,声明自己没有代表18户村民写过《撤诉申请书》,也没有在《撤诉申请书》上写过自己的姓名和按过指印,此前根本就没有去过石家庄中院。
那么,这起扑朔迷离的冒名撤诉怪事,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真相到底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