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开庭
当庭承认“我有责任”
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 11日9时30分,曾广受关注的北京德胜门私挖地下室案事主李宝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庭审围绕着施工方是否具有资质、合同签订主体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辩论。庭审进行6小时左右,法庭未当庭宣判。
11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德内大街93号院业主李宝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庭审现场吸引诸多媒体到访。
2015年1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先后发生两次大规模塌陷。据北京市有关部门通报,李宝俊私挖18米深地下室是主要原因。2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立案侦查并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李宝俊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8月,检方提起公诉。
9时30分许,李宝俊身着蓝色上衣被法警带入庭审现场。因身体不适,李宝俊一直乘坐轮椅参加庭审。法院也组织了救护车和急救人员守候在法庭外。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指出,被告人李宝俊将工程委托给无建筑工程资质的施工队,还要求其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2015年1月24日3时许,因基坑支护结构不合理、支护结构承载力不足、地下水控制不力,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坍塌,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北侧毗邻的部分民房倒塌破坏等。经鉴定,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3万余元。
此外,公诉人指出,被告人李宝俊于2015年2月10日经网上追逃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现场,本案同案被告、施工现场指挥人和负责人李海轮表示,自己是在没有施工资质、没有技术交底、没有规划许可的“三无”情况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在基坑中发现渗水和流沙的情况下,工程仍继续进行。
“执法部门曾约谈过业主李宝俊,要求回填基坑。但最终工程加了围挡接着干。”本案同案被告、施工方负责人卢祖富在庭审现场表示,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和人民造成了损失和恶劣影响,对此他深感愧疚。
“对于这件事情,我有责任。”被告李宝俊当庭说。
公诉人指出,李宝俊等三被告在建设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造成基坑坍塌,并导致相邻路面塌陷、房屋倒塌或受损等严重后果,建议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持续6个小时,17时许,庭审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