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北引入第三方机构量化评估法院系统司法公开
16.07.2014 11:33
本文来源: 法院
记者从15日召开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即日出台的《河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暂行办法》,将立案、庭审、案件执行、听证、裁判文书的公开状况及法院接受监督状况,司法公开工作机制等量化为7项一级指数和27项二级指数,并明确规定了各项指数的评估权重。
“各项指标权重比例,主要依据各项公开工作的重要程度、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关注程度,以及实现公开的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说,“比如庭审公开的社会关注度最高,我们就将其权重确定为30%,在7项一级指数中权重最大。”
为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河北将采取法院自评与委托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测评方法。
据了解,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周期为每年一次,于每年12月至次年2月进行,评估结果将于次年3月统一对外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今后,我们还将过渡到完全由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说,对于评估结果,河北省将不论法院层级,一律实行全省排名,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将限期整改。
http://news.xinhuanet.com/yzyd/legal/20140715/c_1111630836.htm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新华网
本文来源: 法院
16.07.2014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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