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

07.06.2014  03:49
办事指南
受理部门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条件   1、法人资格
  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依法经营
  安检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业务范围应当涵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3、人员
  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设备维护检查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材料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申请书》;
  2、法人证明及复印件;
  3、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4、计量器具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及复印件;
  5、地理位置、场地及厂房平面图,相应的所有权或者合法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开始->受理->检定->办理->审核->审批->决定->结束
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联 系 人   付增贤
联系地址   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联系电话   0311—67568169
监督电话   0311—67568070
邮  编   050091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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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