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
07.06.2014 03:49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事指南 | |
受理部门 |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审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条件 | 1、法人资格 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依法经营 安检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业务范围应当涵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3、人员 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设备维护检查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
申请材料 |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申请书》; 2、法人证明及复印件; 3、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4、计量器具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及复印件; 5、地理位置、场地及厂房平面图,相应的所有权或者合法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 | 开始->受理->检定->办理->审核->审批->决定->结束 |
办理时限 | 15(工作日) |
联 系 人 | 付增贤 |
联系地址 | 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
联系电话 | 0311—67568169 |
监督电话 | 0311—67568070 |
邮 编 | 050091 |
收费标准 | |
收费标准 | |
表格下载 | |
附件1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申请书.doc |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07.06.2014 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