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创新驱动发展是大势所趋,在新一轮振兴东北的大背景下,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经济下行压力,转型发展要主动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再造区域竞争新优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吉林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要求,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改革创新主线,着眼解决政策、人才、资本和产业配套环境不优,科技基础设施、公共技术服务条件、技术市场和孵化器支撑能力不强,科技成果产出、熟化、转化能力不足等问题,优化创新要素供给,破除制约创新的障碍,使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
——坚持发挥优势。围绕我省产业特色、生态特色以及东部、中部、西部区域特色,坚持把创新资源聚集到优势重点领域,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推进以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为核心的区域创新,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创新优势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坚持人才为先。充分发挥人才优势,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配置,营造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给予科技人员更多的利益回报和精神鼓励,努力将我省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坚持全面创新。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统筹推进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和管理创新,主动融入国家“一路一带”、东北新一轮振兴、中韩经贸合作、长吉图发展等国家战略,主动参与国际、国内竞争,提升市场化程度,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明显增强,人才、资本、技术、知识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创新人员收益大幅提高,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区域创新、开放创新实现协调发展、重点突破,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显著提升。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有较大突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创新创业平台达到1000家。
二、推进科技管理体制创新
(一)完善科技管理体制。优化科技重大决策机制,健全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立省科技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督。加强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的统筹协调,明确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定位和支持重点,做好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
(二)完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公开统一的省级科技管理平台,探索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的机制,建立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制度。改革科技项目立项机制,健全立项决策、第三方评估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三)完善科技资金使用机制。深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完善科技经费预算评估和调整程序,增加项目承担单位预算调整权限。优化科技经费投入方式,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活动。
三、完善适应创新要求的科研体系
(四)推动科研评价体系建设。优化科研评价体系指标,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系数和权重。引导科研人员的价值取向,注重建立科研人员与企业、市场对接的渠道。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程化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不同阶段,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
(五)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吉林大学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湿地与农业创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中科院国家天文台长春人造卫星观测站长春空间目标观测基地(吉林)建设。加快建设长白山道地药材植物园、动植物种质资源库、微生物菌(毒)种和人类遗传资源库以及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网)。
(六)完善公共服务条件建设。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组织实施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加快新能源汽车、中国标准动车组、生物基材料等关键技术标准制定。加强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功能。加快推进高速动车组实验测试平台、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GLP)等建设。
(七)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50个省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9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00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300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50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建设和完善大学科技园,培育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支持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加快构建创新平台开放共享网络,建立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开放的机制。
(八)深化转制科研院所改革。推动省属科研院所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推进有条件的科研院所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坚持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方向,对于承担较多行业共性科研任务的转制科研院所,可组建成产业技术研发集团。引导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工业技术研究院,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熟化、转移和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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