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杰:开“玩笑”的逻辑离不开证据
2013年愚人节,复旦大学学医的林森浩给同学黄洋开了个“玩笑”。当天,黄洋身体不适,半个月后死亡。警方认为,这是林森浩投毒所致。4月25日林被批捕。11月27日案件一审开庭。2014年2月18日,林被判处死刑。12月8日二审开庭,林坚称投毒只是恶作剧,根本没有毒死黄洋的动机。同时,“有专门知识的人”法医胡志强庭上认为,黄洋是死于暴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导致的急性肝坏死。至此,问题变复杂了,案情再次引发强烈关注。(12月10日《每日新报》)
人们一度认为,林森浩恨黄洋,于是处心积虑把剧毒二甲基亚硝胺放入饮水机,毒死了黄洋。可是林森浩在二审辩称,自己是再三稀释了毒物,目的是看黄的笑话。当黄发病后,林一是怕承认投毒后丢了工作,二是根据自己的实验结果,觉得黄的肝功可以自我修复,就迟迟没有站出来,只是间接告诉医生黄洋可能是中毒。这样的逻辑成立不成立?可信不可信?在笔者看来,应当成立,应当可信。一者知子莫如父,林父不信儿子会杀人,再三向黄家道歉;二者林姊妹多,情商不至于低到人性底线之下;三者,林与黄平常关系不错,并无大的过节,谈不上深仇大根。
尽管如此,黄洋之死也跟林森浩投毒休戚相关。毕竟,是黄喝了有毒的水才导致身体不适。究竟黄是被毒死的?还是被肝炎爆发致死?这是决定案件判决结果走向的关键。
据报道,二甲基亚硝胺是一种会挥发的物质,林森浩所用的那瓶二甲基亚硝胺生产于12年前。试验时,国家标准是1千克重的大鼠吸入37毫克二甲基亚硝胺后,死亡率为50%。而林给1千克重的大鼠注射50毫克手头的二甲基亚硝胺后,死亡率是14.7%,注射比吸入更为直接,但死亡率反而更低,这意味着该毒物的性质已经变化。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上海警方曾就饮水机的残留物做过质谱图,这应当是证明黄洋喝的水的毒性到底有多大的重要证据。但是,遗憾的是,二审没人能看到这个证据。对于被告律师的质疑,检方认为黄洋的致死量没有精确数据,因为不能拿人做实验,因此定量检测没有意义,没有必要提供。
其实,质谱图已成“复旦投毒案”辩论焦点,这应当是共识。12月8日人民网的报道说,黄洋是被毒死?还是其他原因致死?只有得到该图,才能知道黄洋中何毒、以及毒品的剂量。显然,这个焦点是不能被回避的,定性为投毒自然不错,但是定量分析更为准确更为公正,不可或缺。三份质谱图比对证明毒物是二甲基亚硝胺,这个结论的线条太粗,接下来应当拿出更多更详细的比对数据,看看林森浩的陈述是真是假,看看“有专门知识的人”胡志强的判断是对是错。
看来,复旦大学学生林森浩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搞了个代价惨重的“恶作剧”。室友黄洋死了,黄家的天塌了;自己锒铛入狱,自家的天何尝没塌?犯罪之后,能否免死还要等待法院判决。即使不死,今生的路斗转之后又会开出什么花结出什么果呢?悲剧已经发生。只不过我们依然期待,法治社会证据为王,依法公正判决,林森浩死要死得明白,活要活得清楚;以此告慰黄洋的在天之灵,未必不是一件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