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少华:权力“令”司法 须遵不许说?
“河南漯河法官感慨:领导乱打招呼法官难做”,7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此为法官“酒后发表不实言论”。 依据有关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免去谌宏民民一庭副庭长职务,并调离审判岗位。(据12月8日京华时报)
正如某一部电视剧中一个“官油子”说的那样,官场上有一种潜规则,有些事情只能说,不能做。而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如果违背了这个潜规则,把有些只能做不能说的事情,说出去了。那就要倒霉了。这些法官谌宏民不幸正被言中。当然,如果法官把有些属于机密的事情泄露了,要受处分并被调离也是咎由自取。但是他不过就是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事情,更多的是违反组织原则甚至是违纪的事情,吐吐糟发发牢骚,却也因此因言获罪了,这不禁令人不可思议,更不得不质疑当地部门如此大动肝火到底为何?
谌宏民的“酒后失言”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所指,更是工作中遭遇到的一些事实情况。平平常常的一个经济案子,法院法官不能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神。却只能按照领导打招呼处理。这不仅让办案的法官为难,更是违背原则的一种常识。但面对这种公然干预司法公正的行为,作为当事法官却还要不得不“遵照执行”。如此怎么不让法官觉得憋屈甚至窝囊。可原想酒后吐糟撒撒怨气,却没想得到还因言获罪了。这到底是为什么?
最近一段时间来,因为领导干预司法公正,法官检察官仗义执言,自曝家丑,而又被部门追究问题的事情,不断出现。从这些法官检察官遭遇到的事情来看,地方官员干预司法,给司法公正施加影响和压力已经形成习惯,甚至已经不以为然了。而且在领导打招呼或施加压力的时候,具体办案人员还只能言听计从,不能质疑,更不能张扬。这也已经成了“潜规则”。而现在与其说谌宏民是“酒后发表不实言论”,不如说其一不小心踢开了这样一个“潜规则”,更把一些打招呼的领导暴露了出来,这让领导们以后“怎么混”?
把谌宏民免职并调离岗位,实质上不仅在保护那种“潜规则”,更是对一些滥用职权干预司法公正官员的一种保护。究其原因,还是那位“官油子”说过的话: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而要平平安安,不管法官和检察官,都只能做权力的奴隶。让你这么做就怎么做,不能质疑,更不能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