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中招生:未经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25.04.2015  03:35

  燕赵都市报记者李会嫔通讯员刘茜沙  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规定》,《规定》从招生依据、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流程等几方面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进入普高学习均须参加中考

  石市实行全省统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凡在石市录取进入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须参加中考。凡在我市录取进入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须参加中考。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依据竞赛成绩单独录取;不得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应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进行录取。

  考生请留心:未报到且未说明原因视为放弃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学习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后,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家长请关注: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招生不予建立学籍石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校际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凡学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并由违规招生学校及时予以清退,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由于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承担。

   学校请注意:未经省厅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县(市)属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区属学校在城市区招生;市直属学校原则上在本市城市区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确定。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市域招生。违规跨县域招生的学校,由市教育局直接或责成其主管教育局对招生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分,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违规跨市域招生的学校,由省教育厅责成违规招生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学校作出处理,并追究违规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

  普高班容量不超过56人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都要按照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确定学校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规模。普通高中学校确定学校办学规模的基本依据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不高于13:1;班容量不超过56人;区域范围内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规模的比例大体相当。每所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以3000人左右为宜(最大不超过6000人),年度招生规模以1000人左右为宜(最大不超过2000人)。

   不得强迫学生报考某类学校

  继续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不低于90%的比例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并完善操作办法。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国际课程班,均需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名义招生。

  不得强迫学生或指定其报考某类个学校学生通过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进行中考报名。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迫学生或指定其报考某类(个)学校;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他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档案等方式对学生中考报名加以限制,更不能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违反规定跨范围招生,违反规定进行招生宣传,违反规定组织招生考试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并由违规招生学校及时予以清退,同时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减少该校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由于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