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税系统规范纳税服务涉税事项启用“一次性告知”系统

09.06.2015  21:52

  6月1日起,全省国税系统正式启用纳税服务规范“一次性告知”系统。该系统涵盖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和证明办理等6大类、169项“一次性告知”事项。

  今后,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咨询涉税业务,税务人员通过“一次性告知”系统,可以查询并为纳税人打印纸质涉税事项告知书,也可以输入纳税人手机号码后直接发送告知短信,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相关咨询内容。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税务人员对照“一次性告知”系统逐项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凡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或办理。凡资料不全的,打印涉税事项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补充资料。该系统的启用,实现了“一次性告知”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捷化,可以满足纳税人全方位、个性化的需求,解决以往口头“一次性告知”质量难以保证、效果难以评估、痕迹难以保留的问题,并有效避免因此可能引发的税企争议和负面舆情。

  该系统部署在国税系统内网,为网页形式,无需安装、无用户限制,连接内网的计算机均可使用。税务人员可通过省局网站链接登录,检索、查询相关内容,打印告知文书,提交问题、反馈,使用十分方便。

  为方便纳税人了解“一次性告知”事项,与该系统相配合的网站端、手机端“一次性告知”模块同时上线运行,分别部署在省国税局外网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及“掌上河北国税”手机APP。纳税人可登录省国税局外网或手机下载“掌上河北国税”查看详细内容。

    省国税局要求,自“一次性告知”系统启用之日起,全省国税机关面向纳税人的涉税事项“一次性告知”工作均需通过该系统完成,口头告知以该系统内容为准,告知文书通过该系统打印,告知短信通过该系统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