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农民工的地方就要有工会
从即日起至9月底,全省将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推进农民工组织化程度取得新进展——
有农民工的地方就要有工会
本报讯(记者高会坡 通讯员黄京利)日前,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从即日起全省“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启动。活动将坚持“哪里有农民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哪里就有工会组织的服务”,到9月底,全省农民工会员数量较2014年增长5%左右,推进农民工组织化程度取得新进展。
“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行动将重点围绕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企业、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政服务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区域及行业开展。要积极推动区域建会,依法依规推动区域内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推动乡镇(街道)企业建会,促使乡镇(街道)企业的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推动在建项目建会,工期较长、用工较多、规模较大的大型在建项目规范建立工会组织,小型在建项目通过项目工会联合会实现全覆盖。推动新兴服务行业建会,在全省重点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家政服务企业等新兴服务行业规范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推动农业合作社建会,推动全省农业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等龙头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创新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会模式,使之成为农民工入会的新领域。
实施方案要求,各设区市总工会,省直管县(市)总工会要学习先进单位经验,创新服务农民工工作模式,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就业培训指导、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服务工作,激发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自觉入会的内在动力。要坚持以农民工现实需要为导向,选择农民工最感兴趣、最实用的项目,通过加大投入、 扩大试点、跟踪督导,不断扩大实名制普惠服务对农民工的覆盖,增强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群体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农民工会员会籍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大力推进基层工会联合会、产(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加大村(社区)工会规范化建设力度,扩大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的覆盖。通过发放会员证、举办入会仪式等增强入会吸引力,充分发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在宣传农民工、组织农民工和服务农民工中的独特作用。
实施方案强调,各设区市总工会、省直管县(市)总工会要进一步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重视,积极争取民政、建设、农业和人社等政府部门的支持配合,多方联动、齐推共建。要针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传媒手段,营造组织农民工入会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工会干部要坚持“哪里有农民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哪里就有工会组织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