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虎”落马……8月这些官员被中纪委通报
原标题:三“虎”落马、多名副市长被查……8月这些官员被中纪委通报
8月31日晚20时04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以下简称中纪委网站)发布了当月最后一条案件消息:“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覃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统计,中纪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8月共通报近50名干部案件信息,涉及3名中管干部,4名国家机关和金融单位干部,以及40名省管干部。其中,34人为首次被通报,其余为落马官员案件处理结果,13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从左至右:龚道安、骆家駹、李伟(资料图)
8月有3名中管干部首次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他们分别是: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以及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李伟。3人均为在任上落马。
8月18日下午,龚道安和骆家駹先后被通报。其中,龚道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上海首名落马的省部级干部,也是今年公安系统落马第三“虎”。
8月25日,中纪委网站发布了李伟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至此,今年已有至少9名中管干部在任上落马。
据统计,8月有2名中央一级金融单位干部被查。他们是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原行长王雪峰、工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原副总经理王英奎。此外,还有2人被“双开”——国家信息中心原副主任马忠玉、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原副主任蒋存雄。
其中,马忠玉的通报显示其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办案人员介绍,2017年至2019年,马忠玉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离京报备规定,18次未经批准擅自离京,事后也未按规定报告。
据中纪委网站披露,马忠玉18次擅自离京,其中因公离京11次,主要是参加有关会议、论坛等活动,且这些活动与本职工作关系不大,有一定“站台”“捧场”性质,可以领取金额不等的“专家费”“讲课费”。更恶劣的是,马忠玉参加这些活动期间,存在违规收受礼金、借机公款旅游等违纪违法行为。
8月被查处的40名省管干部中,有29人为首次通报,11人被开除党籍。其中,多名地级市政府副职被查处。如江西省抚州市副市长方百春、浙江省台州市副市长伍建利、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育东、广东省广州市原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河北省邢台市原副市长张西军等。
上述干部中,张西军已被“双开”。通报显示,张西军对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等。
此外,8月24日,四川省资阳市委原书记陈吉明被“双开”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中央纪委审核、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吉明开除党籍处分。
作为一名省管干部,为什么陈吉明的党纪处分需要“报中央纪委审核、中共中央批准”呢?对此,中纪委网站发布文章专门就此问题进行答疑:陈吉明是“十一届四川省委委员”,类似陈吉明等具有省委委员或候补委员身份的省管干部,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均需报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党中央批准。
文章表示,党纪政务处分是非常严肃的政治工作,任何环节、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对陈吉明等人的处分,既坚持处分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又坚持处分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