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情况

21.03.2016  10:14
  一、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1-2月份,全省共发生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其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84起,死亡94人。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2人。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其中,2月份全省共发生农林牧渔业、商贸制造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其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31起,死亡35人。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农林牧渔业。发生农业机械事故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  1.19%,无人员死亡,1人受伤。 (二)采矿业。发生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1.19%,无人员死亡,1人受伤。 (三)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6起,占事故总起数的7.14%;死亡6人,占死亡总人数的6.38%。其中,化工事故1起,死亡1人;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5起,死亡5人。 (四)建筑业。发生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2起,占事故总起数的2.38%;死亡7人,占死亡总人数的7.45%。 (五)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72起,占事故总起数的85.71%;死亡76人,占死亡总人数的80.85%。其中,铁路运输业事故14起,占事故总起数的16.67%;死亡1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1.70%;道路交通运输业事故58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9.05%;死亡6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69.15%。 (六)其他行业。发生事故2起,占事故总起数的2.38%;死亡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32%。 2月份各行业事故情况。 (一)农林牧渔业。发生农业机械事故1起,占当月事故总起数的3.23%,无人员死亡,1人受伤。 (二)商贸制造业。冶金机械八行业发生事故1起,占当月事故总起数的3.23%;死亡1人,占当月死亡总人数的2.86%;。 (三)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28起,占当月事故总起数的90.32%;死亡30人,占当月死亡总人数的85.71%。其中,铁路运输业事故5起,占当月事故总起数的16.13%;死亡3人,占当月死亡总人数的8.57%;道路交通运输业事故23起,占当月事故总起数的74.19%;死亡27人,占当月死亡总人数的77.14%。 (四)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起,占当月事故总起数的3.23%;死亡4人,占当月死亡总人数的11.43%。 三、各市情况(不含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 (一)唐山市。商贸制造业事故1起,死亡2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5人。 (二)秦皇岛市。商贸制造业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行业事故1起(非法人单位),死亡1人。 (三)邯郸市。商贸制造业事故1起(火灾),无人员伤亡。 (四)保定市。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2人。 (五)承德市。采矿业事故1起,1人受伤,无人员死亡;商贸制造业事故1起,死亡2人;其他行业事故1起,死亡4人。 (六)沧州市。商贸制造业事故1起(火灾),无人员伤亡。 (七)衡水市。商贸制造业事故1起,死亡1人。 石家庄市、邢台市、张家口市、廊坊市、定州市、辛集市未发生采矿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和其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四、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1-2月份,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2人。未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其中,2月份,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 2月26日,河北丰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 2月26日,张家口境内发生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五、工作建议 从全国、全省统计显示,历年3、4月份是事故多发时期,也是较大和重特大事故高发、频发的月份,尤其是全国“两会”结束后,各地集中复产复工,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重特大事故易发、高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重点加强交通运输业、煤矿、建筑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和遏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