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征求意见

17.07.2014  17:27

      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期为1个月,请社会各界人士于2014年8月15日前反馈修改意见。

        针对近年来审判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为了更广泛地听取广大民众的意见,使司法解释更加符合立法原意,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中国法院网进行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采取书面寄送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对司法解释稿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书面意见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专利司法解释)收,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7月17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