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质价政策公告
02.06.2016 13:59
本文来源: 粮食局
从中储粮获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储粮总公司已于5月31日起在安徽省,6月1日在湖北省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
2016年新季小麦正在由南向北陆续收获上市,根据安徽、湖北省级物价部门价格监测,两省小麦市场价格已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储粮总公司于今明两天分别在安徽、湖北省启动2016年小麦托市收购。随着其他主产省小麦陆续收割上市,将视市场价格情况在有关省份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截至9月30日。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继续实行“一个主体”、“四个共同”收储机制,即由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对最低收购价资金实行统贷统还,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合理确定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粮食收储政策。
上述2省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原则,已确定第一批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788个,可用空仓容570万吨。其中,安徽省库点650个,可用空仓容470万吨;湖北省库点138个,可用空仓容100万吨。后续将根据收购需要,适时安排增设收购库点。相关收购库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也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来源:中国网)
2016年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质价政策公告牌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2.06.2016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