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组织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工作推进协调会

06.05.2015  16:54
  5月4日下午3点30分,在解西斌总队长主持下,法规处组织召开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工作推进协调会。我局相关业务处室及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相关人员,部分专业教师等共计21人参加了该会。
  会上,王丽颖处长对宣讲活动课件讲稿制作、部署市县汇总统计等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当前修改完善课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刘向上副处长宣读了省安委办主任刘宝玲同志4月21日关于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课件讲稿及试讲工作的讲话摘要;省局相关处室及住建、交通、消防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就课件讲稿制作最新进展进行了汇报。
  解西斌总队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5条意见:第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本次宣讲活动是省安委会的年度重点工作,社会影响大,无论是局属各处室(单位),还是各安委会成员单位,都应高度重视,站在全省的角度去认识并努力完成相关工作。第二,要按照分工落实责任。2月13日的协调会上,已对各部门、单位的分工进行了明确,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总体协调,专业课件由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负责制定并严格把关,要按照分工要求认真落实,各有关单位在确定课件讲稿已达到要求后通知法规处,法规处将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参加的试讲会。第三,及时汇报情况。要将刘宝玲主任的讲话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在课件讲稿制作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在课件讲稿中具体体现出来。第四,做实、做细。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协调抽调精兵强将,加大精力投入,加快修改进度,保证课件讲稿质量,确保课件及讲稿能体现出省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水平,确保本次活动在主要负责人层面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达到警示和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的目的。第五,增强紧迫感。离5月10日仅剩不到一周时间,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力求达到预期效果。
  本次会议还对教师遴选等工作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