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施妙计 景县人民法院啃下一起6个月“骨头案”
资料图。(配图与本文无关)
日前,衡水市景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急赴沧州献县,巧施金钩钓鳖计,顺利执结一起6个月的“骨头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8万余元,有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事情追溯到2015年8月5日,景县某钻井有限公司因超热井纠纷,将沧州献县马某辉、马某超告上法院。2015年11月11日,双方达成调解,马某辉于2016年7月11日前一次性偿还景县某钻井有限公司凿井款1039000元,马某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近一年的时间,马某辉、马某超均未履行。2016年7月12日,景县某钻井有限公司向景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该案后,采取网上查控,扣划被执行人马某超26万元,但仍有78万余元未能执行。经过多方努力,双方再次达成一致意见,用一辆别克商务车抵顶30万元,其余欠款每月付5万元,直至还清为止,但最终因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推诿拒付而无果。
2016年12月20日,申请人景县某钻井有限公司再次找到执行法官,要求景县人民法院重启执行程序。2017年1月10日,景县人民法院召开局务会,专门研究案情,决定对被执行人马某辉、马某超进行司法拘留。考虑到马某辉、马某超两人为少数民族,直接入村拘留易引发冲突,甚至会上升到民族矛盾,景县人民法院决定以利益为饵,诱其出村,再实施拘留。
2017年1月11日10时,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红新亲自带队赶赴沧州。被执行人马某超极为狡猾,多次更换见面地点。几经波折,执行人员于下午2点将被执行人马某超抓获。但随后协助拘留的当地法警报告,其警车遭到多名不明身份年轻人包围。几经考虑,执行干警当即决定直奔景县。马某超见到执行干警要“动真格”,态度立即180度大转变,当即表示联系家属筹钱还账,执行干警遂掉头开往献县法院。
不料,回到当地法院后,马某超再度变脸,依仗其特殊身份,威胁干警,同时,法院门外还聚集了20余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耐心地给马某超讲解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他的思想工作。经过执行法官近7个小时的艰苦努力,马某超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会尽快履行法律判决义务。至此,这起历经6个月的“骨头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