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卫生计生系统)的通知
国卫法制发〔201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地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部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广大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紧紧围绕本系统改革和发展大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学用结合,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卫生计生领域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普法办〔2014〕4号),我委决定对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六五”普法中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更突出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抓实干,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开创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附件: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卫生计生系统)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5月28日
附件
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
先进工作者(卫生计生系统)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健康报社
河北省万全县中医院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局
贵州省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陕西省大荔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先进个人
李亚黎(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法处处长
赵 波(女)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规处处长
梅遂章 河南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侯卫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法规标准处处长
赵育鹏 陕西省蒲城县中医医院院长
木艳丽(女 土家族)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主任科员
朱芳麟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三、先进工作者
龚向光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制司行政复议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