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7.09.2015  11:51

    晋州市纪委委员李春杰询问:“作为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于近期个别学校出现的违规补课和收费问题,你是如何处理的?”对此,晋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曹建朝丝毫没有回避:“对于出现的违规补课和收费问题,教育局纪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从严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了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了相关分管领导的责任。”这是今年发生在晋州市纪委全会上的一幕。

    为进一步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晋州市选取晋州镇、教育局两个单位的党委书记在纪委全会上进行了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纪委委员的质询、评议,旨在通过与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面对面”质询,传导压力,强化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责意识。据悉,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的质询、评议,在县级层面尚属首次。

    会后,教育局党委书记曹建朝表示,“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亮’出来,接受现场质询评议,这种形式很好,自己也真切地感到巨大的心理压力,只有把工作做实、做细,才能禁得起‘面对面’的询问,以后会更加切实担负起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为更好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该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各单位党委(党组)每年1月和7月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每年由市纪委常委会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结合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问题,选择若干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评议和质询。同时,该市还积极探索建立了对“一把手”工作约谈、转岗提任谈话、信访提醒、廉政专题教育等工作制度。

    从书面的“述职述廉”双报告,到亲自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质询的“面对面”;从原来违纪后的廉政谈话,到现在的日常廉政约谈、诫勉谈话,这种零距离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了单位“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紧迫感,“不履职就会被问责”的意识进一步加深。

    去年以来,晋州市委、市纪委先后对12个乡镇和64个市直部门的一把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廉政约谈或诫勉谈话,有效形成了对党政主要领导的约束和监督,进一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记者 王 更 通讯员 刘静张天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