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法院:“八个规范”促执行工作上水平

10.12.2014  19:28

      今年以来,晋州法院以破解执行难为突破口,着力对执行立案、执行准备、执行行为、执行措施、执行方法、拒执惩处、失信曝光、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兜底式”规范,走出了一条规范化管理的新路子。截止目前,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65件,执结542件,执结率70.9%,执结6200余万元。

      一是规范执行立案手续 。申请执行人持判决书、审判人员出具的生效证明、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和相关保全措施材料,由立案庭立案后通知执行局内勤办理移交手续。 二是规范执行工作预案 。执行员接受案件后,在两日内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并将执行员的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对决定执行的案件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 三是规范执行干警行为 。建立执行日志制度,由执行员认真查阅新收案件,做好阅卷摘记,联系诉讼案件主办人及申请执行人,共同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线索,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收入来源、有无履行能力做到了然于胸,并如实记录执行日志;执行人员执行案件时主动向被执行人出示执行公务证,并携带执行记录仪,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四是规范强制执行措施 。按照“一体两性”原则,认真分析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案情,根据该案件的特点,灵活采取执行方式,尽最大努力使案件实现双赢局面,减少社会对立面;对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在24小时内做出裁定并适时查封、扣押、冻结、变价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金、基金份额及其它可能被转移、毁损、隐匿的财产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五是规范执行工作方法。 通过采取集中学习、相互交流、推行文明用语、“两代表一委员”跟踪执行、党组成员轮流带队执行、分散执行与“拉网式”集中执行等方法,切实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六是规范拒执罪适用范围 。坚持严厉打击导向,突出打击重点,对逃执、抗执、拒执案件的被申请人,及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嫌拒执罪案件的被执行人,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加大对被执行人构成拒执罪主、客观证据材料收集力度和打击力度,并会同公安、检察机关一道构建联动合作机制,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七是规范失信人曝光目录。 推行曝光失信“四到位”工作法,即曝光条件审查到位、曝光信息录入到位、曝光信息审查到位、曝光效果评估到位。 八是规范信息公开渠道。 建立执行指挥中心,调配专门人员向社会发布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建立点对点查控端口,及时提供未履行执行义务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提高查询效率;公开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当事人可随时通过密码查询执行进展。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