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工商局启动夏季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12.06.2014 14:20
本文来源: 政府
盛夏将至,夏季食品即将进入消费旺季,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夏季食品安全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4年6月10日,晋州市工商局在晋州市信誉楼广场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活动现场,该局执法人员分别向消费者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消费宣传。
一、向过往消费者介绍夏季购买食品、饮品应该注意的事项。一是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到正规食品经营店购买有Qs标识的食品或饮品;二是购买食品或饮品时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三是要认真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不要购买包装粗糙、破损,感官异常的食品。四是购买需要低温保存的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是否在冷藏保鲜柜内存放。五是购买生鲜肉时,要详细查看肉体上有无检疫部门的检疫图章和检疫检验报告。六是购买食品或饮品后,要索证索票,保管好购物票据,便于事后维权。同时还提示消费者,如不慎购买到不合格食品,可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热线电话,或到辖区内消费者协会或消协分会投诉。
二、帮助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现场摆放着过期火腿、蛋糕、小包装儿童食品和袋装方便面等食品和仿冒名牌的饮品。该局执法人员详细的向消费者介绍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方式、方法。一是引导消费者感官识别。运用眼、鼻、手、口等器官,通过“一看”、“二闻”、“三触摸”、“四品尝”的方法,对食品进行感官鉴定,从而辨别食品是否过期。二是引导消费者查看食品外包装。观察食品的包装是否存在破损、漏气和胀袋等现象,有上述问题之一者,则不能购买和食用;观察食品的包装上是否标志有厂名、厂址,厂名和厂址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则视为“三无”食品,不能购买和食用;观察食品包装的上是否印制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有效期限,如果没有则不能购买和食用。三是引导消费者查看食品商标标识。提示消费者认请食品包装上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般的伪劣食品、饮品没有商标或标识。
三、现场发放宣传材料。活动现场,该局执法人员向过往消费者发放食品安全宣传画18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160余份。解答消费者各种有关咨询70余人次,受益群众多达1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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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4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