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院救了我们孩子”
15.07.2014 13:26
本文来源: 法院
7月14日,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法院法官专程赶到该县城关镇上王小峪村为伤残儿童田小朴(化名)送去6万元执行款,还为田小朴捐赠了学习用具。至此,该法院已为田小朴执行回57万元赔偿款。田小朴母亲跪地眼含热泪感激地说:“感谢法院,是法院救了我们孩子。”
2011年8月10日下午,田小朴所在的幼儿园校车像往常一样送各村的孩子回家。18时30分许,校车到王小峪村村口时,前来接田小朴的不是他的父母,而是他未满12岁的姐姐。幼儿园工作人员将田小朴交给他姐姐后,校车离开。就在此时,一辆大货车迎面驶来,车轮从田小朴腿上轧了过去。经医院抢救,年仅6岁的田小朴性命虽然保住了,但右腿被截肢,左腿也落下伤残。赞皇县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货车司机右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田小朴监护人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田小朴父亲作为田小朴法定代理人将将肇事司机右和保险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赞皇法院于2012年6月判决右某和保险公司赔偿田小朴各项经济损失85万余元。
田小朴父母认为,幼儿园没有将孩子直接交给孩子的父母,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而教育部门也对幼儿园负有监管责任,田小朴父母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教育部门给予赔偿。经法官多次调解,幼儿园同意赔偿田小朴经济损6万元,田小朴父母不再要求教育部门赔偿,但教育部门主动救助田小朴1万元。
判决和调解生效后,法官经多方努力,先后为田小朴执行回57万元赔偿款,其余赔偿款法院仍在全力执行。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本文来源: 法院
15.07.2014 13:26
故
事